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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的理解,如同行動電話網絡一樣,他們只是提供一個通話網絡平台,你們通過電話聯繫做的壞事,當然不可能讓行動電話營運商負責。通過下載軟體下載到一些什麼,下載軟體就要負責?私人衛星只是提供給高端高消費人群一個隱秘通話平台,這些人有沒有犯法,和私人衛星無關。

鬣狗算是敗還是勝呢?不好說,烈焰估計也抓狂,按照規矩,劉長發知道的太多,為了保護其他人的利益,暴露就得死。現在劉長發死了,等同坐實了其烈焰法官的身份。更難過的是警察,他們知道劉長發一定有貓膩,但是缺乏證據,甚至缺乏對其立案調查的基本證據。目前只能從外圍角度尋找蜘絲馬跡。

……

警方高層召開會議,列席的人很少,總檢察長、李龍,越三尺和李墨。

李墨先回答了兩位老大的問題:「根據調查,劉長發是烈焰法官的可能性很大。劉長發擁有一棟劉氏大樓,樓高二十四層,其中二十三層大部分是和二十四層是劉長發私人住宅。二十三曾小部分是劉長發的辦公室。」

李墨:「我們私下和劉長發曾經僱傭的保姆會面,劉長發有一位老婆,三個孩子,他們住在東城郊的別墅內。劉長發只有周末才會回家,平時就住在大樓內。這是根據保姆說明後我畫的草圖。」

二十三層有延伸停機坪,健身房,電影視聽室,壁球室和兩間豪華客房。二十四層,有四百平的花園,大泳池,劉長發的臥室,還有書房。

李墨:「最奇怪是書房,書房的面積超過一百二十平米,保姆說裡面有不少電腦之類器具,根據規定,她不用打掃書房,並且不能進入書房。每個月1號到3號,劉長發的私人助理會開門請兩位老外進入書房,按照我的推測,應該是設備檢修和維護人員。」

李墨:「我和技術部聊了,假設劉長發是烈焰法官,他需要一套獨立的通訊設備。類似……九十年代時候紅色電話,專線通訊電話。這套設備價值不菲,我們探員24小時盯著,目前還未發現有搬運設備的跡象。」

越三尺道:「我比較好奇的是,根據我的了解,能進入劉長發書房的人不多。怎麼安裝的攝像設備?」

「攝像設備應該是錄製式設備,不會發出信號頻率的設備。這要求物理進入書房,物理帶走設備。能進入劉長發書房的,除了疑似檢修人員之外,只有劉長發的私人助理。嚴格來說私人助理也不能進入書房,可以開門。私人助理到書房外後,通過電話聯繫劉長發,檢修人員通過某些識別驗證後,劉長發遠程操控開門。」

越三尺:「我觀察過23、24層情況,竊賊闖入的可能等同為零。除非使用空降手段,但應該也有安保措施。」

總檢察長:「兩位,家裡有刀,和家裡有刀的人肯定殺過人,是兩個概念。就算我特例批了搜查令,你們找到了設備,即使找到庭審的視頻,你們能控告他嗎?」

「不太樂觀。」

總檢察長:「這個案子幾天下來一直是熱點,並且越來越多的人關注此事。還有不少文章說司法部門高層和烈焰法庭有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兩位,我們總要有個交代吧?劉長發沒有受到影響,上班,下班,談生意,根本沒變化。我們也沒有任何進展。但是談論的熱度是越來越高。我也有上司,我壓力也很大。今天寺長找我,他說,他可以接受司法部門毫無建樹的結論,最多把警察局長換了,他不能接受我們沒有結論的結論。」

越三尺道:「按照我的推理,劉長發不應該會淡定自若。他應該清楚,自己身份暴露有可能會危害到同夥。同夥不可能完全信任他。寧可殺錯,也不放過。由此,我有兩個想法,一個想法劉長發並非烈焰法官,如果這個想法成立,劉長發應該會請律師追究照耀者的法律責任。正經的商人願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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