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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吃瓜釣魚
曹雲說的多就不掏錢。別人說的比他多,他只能掏錢。這老頭態度極為堅決,對經營之道也頗有心得,其錚錚鐵骨寸土不讓。他什麼都不聽,兩千萬簽字,少一個子不簽。
不過曹雲還是給了一個坑:保密協議書。兩千萬分兩年每月均給。如果老頭死了,就由其兒媳收錢。同樣的,如果老頭一家人違反保密協議,不僅尾款不給,而且還要追索已經給老頭的錢。
這錢自然不是現在給,是簽署買地協議之後第二個月開始。
三戶人家同意,同時還得忽悠村民。畢竟其中兩戶人家享受了村民們沒有享受的待遇。不患貧,患不公。藉口都比較一致,曹雲已經幫他們想好了。這個曹律師是個壞律師,他受大蝦旅遊的委託,在東唐收集了兩戶人家孩子的黑歷史,以此要挾他們同意賣地。至於什麼黑歷史,村民你好意思問嗎?問了人家也有一百個理由不說,黑歷史肯定是不光彩的事。
最後一戶井下是最麻煩的一戶。
石上需求是居家環境,老頭需求是錢,都可以談。
但井下要的是生態環境,這就沒法談了。
井下是大宇島小學的退休校長,送走最後兩個孩子後,五十歲的井下就此退休了。
井下家不愧是島上書香門第之家,裝修方面很有文化味道。夫妻兩人都是老師。即使知道曹雲是大蝦律師,夫妻還是盡了待客之道,給小郭和曹雲送上家裡最好的茶水。
井下:「你知道在大宇島周邊海域生活了多少稀有海洋生物嗎?一旦開發大宇島,將導致人員增多,環境破壞。在大宇島全面對遊客開放後,這些遊客每天製造的生活垃圾有多少?就算大蝦熱愛環境保護,有專人管理,專門的船隻運輸生活垃圾,那還必須考慮沒有素質的遊客。」
井下:「我三十多歲時候,從學校下班回家,路過海灣我把衣褲一脫,潛水下去,運氣好能抓到大龍蝦帶回家。諸如大海螺,各種貝類如鮑魚是很常見的食物。為什麼大宇島打漁必須開船一個小時呢?這是一百多年前定下的規矩。大宇島周邊養活了我們,要賺錢,要捕魚賣錢,不能從大宇島周邊下手。」
曹云:「大宇島非常美麗,物產非常豐富。可是校長你看東南亞很多熱帶島嶼都開發成旅遊島嶼。不僅商戶,本地人生活水平大為改善,也向外界遊客傳達了本國的文化信息。最重要是大部分海島都保留了原生態。校長你也知道,商家要賺錢,不是賺快錢,他也需要維護環境才能吸引更多的遊客。」
曹雲補充道:「另外,真理也許掌握在少數人手上,但不知道校長聽說過瘋泉的寓言嗎?」
井下許久道:「我理解村民們的想法,但是我必須堅持自己的想法。我希望他們也能理解我的想法。」
曹云:「那是不可能的。」一個人理解一個團體做得到,一個團體理解一個人,不可能。
井下點頭:「你說的對,這是不可能的事。但我堅持我自己的想法。曹律師,留在大宇島的村民多是老人,年輕人都在外工作。過二十三十年,大宇島可能就沒人了。他們想法就是錢,孩子需要錢,他們需要錢。我們給了大宇島什麼?沒有。現在我們榨乾他最後一點利益後,我們就把他扔掉了?如果沒有開發,三十年後大宇島還是美麗的大宇島。大宇島養活了我們幾十代人,我們應該把大宇島還給大自然。」
井下:「賣地的行為在我看來,就如同母親養大了一個孩子。孩子為了金錢和利益,賣掉了母親的腎臟,心臟後,離開了千瘡百孔的母親。大宇島沒有感情,但是我們是人,我們人類應該有感情。我們應該感謝大宇島的給予,而不是向大宇島無盡的索取。如果村民們世代還居住在大宇島,賣地我沒意見。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賣了大宇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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