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頁 (第2/2页)

陸一航:「既然孫地反悔,報警稱莫蔚肇事逃逸,我認為孫地不太可能接受本地修理的建議。我約見孫地三次都沒有成功,都是由他的律師和我見面。孫地律師稱孫地很忙,沒空管這小事,一切按照流程走。」

曹云:「這事吧……要是走人情還是可以的。我請孫雪衣和孫地溝通一下,應該就沒事了。這事要走正常流程,莫蔚的麻煩就大了。」

陸一航道:「有沒有比較偏門的辦法?」

曹雲道:「有倒是有一個,不過不一定有效。如你剛才說,孫地畢竟是個忙人。如果莫蔚堅持他的口供,雙方必須對簿公堂。這種情況下,孫地就不能只派遣律師代表他,他必須出庭接受質詢。莫蔚有時間浪費,孫地估計不想為十萬塊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陸一航道:「可是真上了法庭,我擔心孫地惱羞成怒,事情就沒有迴轉的可能。」

曹雲道:「所以說你總是有那麼一點不開竅。我們是律師,靠嘴吃飯的。你再約見孫地的律師,轉達你的意思。記住和對方律師溝通中提到兩個要素。第一個要素:上了法庭,不服一審還是可以二審。第二個要素:孫地最近日子不太好過,他不會想增加這種事的曝光率。但記者們很喜歡孫地,因為孫地給他們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暗示對方媒體會介入此事?」

「沒錯。」

陸一航:「這不是威脅嗎?」

曹云:「不,是協商,希望雙方互相考慮自身的利益,做出最好的決斷。」

陸一航若有所悟:「難怪曹律師你說,民事案中協商比庭辯更為重要。」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