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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巴松的吩咐,約見藍雲,給了藍雲一萬美元。兩天後,再約見藍雲,給了藍雲四萬美元。具體為什麼給錢,司機不知道。
藍雲證明司機沒有和自己對話,只給錢,自己是和電話中電子音溝通。
現在是兩個證人。
巴左開始質詢證人司機,電話連線,司機還在烈焰控制中。
巴左:「打了你嗎?」
司機:「打了。」
巴左:「沒打你時候問什麼問題?」
司機:「問我是不是給了照片上人一筆錢。」
巴左:「你怎麼回答?」
司機:「沒有。」
巴左:「被打之後?」
司機:「我承認給了照片上人一筆錢,他們問只有一筆?我說是,他們再打我,我就說兩筆。」
「謝謝。」巴左坐了回去。
司馬落道:「打你的人是不是告訴你兩筆錢的金額?」
司機:「沒有。」
司馬落:「那你怎麼知道第一筆一萬,第二筆四萬美元?」
司機:「錢放在信封內,我打開看過,一捆一萬,很容易數清楚。」
司馬落:「事實是你應巴松的要求給過錢,並不是你在被打之後胡亂編造。」
巴左道:「他現在還在控制之中,怎麼敢亂說話呢?司機證詞根本不可信。而且烈焰法庭參與逼供,缺乏第三方的監督。」
一號法官道:「我們從來不忌諱使用一些手段,司馬檢察官已經說的很明白,大家聽的很清楚,我們也沒有必要製造口供。本庭這裡說明,在看過完整視頻後,本庭採納司機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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