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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醒來時,大家還在中巴車上,不過已經到了烈焰法庭的地下入口。警衛上車,一個個搖醒,讓他們下車。
這次規則稍有變化,101本是餐廳,現在是陪審團的餐廳和住所,臨時隔了一個大房間,上下鋪的鐵架床。烈焰法庭通過廣播說明,律師、證人等,不得接觸陪審人員。
曹雲單獨一個房間,內配置基本差不多,開電腦看庭審情況。徐父案檢控官為司馬落,徐父的辯護律師一,是二審為徐父辯護的大律師郭笑天。律師二,是大律師上官文。
上官文,六十多歲,男性,他並不算一位名律師。他是白素宇宙集團法務部總監,他從拿到律師證開始,就在宇宙集團任職。曹雲看烈焰法庭給的資料,其出庭次數一共四次,其中三次是商務糾紛,並且在一次開庭後就和對方達成和解協議。唯一出的一次刑事庭是白素司機的交通肇事案。
四年前,白素司機傍晚送白素回別墅,路上撞死一人,通過庭辯,上官文將死者碰瓷身份坐實,司機無責,死者妻子賠償車損共十五萬元。
烈焰法庭為了讓大家更了解上官文,還提供了這樁案件的資料。唯一的證據是攝像頭拍攝到的遠景比較模糊的畫面。三條車道,汽車在第二條車道,汽車打轉向燈,朝左併線,一名男子翻越護欄。此時汽車剛進入第一車道。接下去,汽車完全進入第一車道,男子摔倒,被碾壓。
從畫面曹雲判斷,司機沒有發現左邊有人翻越護欄,因為是他的視線死角。併線過程中,司機注意的後視鏡,護欄是能給司機帶來安全感,不用在意對面的車輛,更需要注意後面的車輛。
畫面有些模糊,曹雲看不懂男子是摔向汽車,還是沒想到汽車無視自己,被嚇到滑倒。從資料看,男子並沒有碰瓷的前科。
第二百一十九章 烈焰徐父(上)
庭審中上官文心理學角度闡述了死者存在碰瓷的心態,但缺乏碰瓷的膽量。男子橫穿馬路不是一次兩次,同一個路段每天都可以看見男子最少兩次橫穿馬路。同事勸說男子,男子回答,萬一被撞了,那就算司機倒霉。
第一次庭審結束後,法官希望本案和解。男子有錯在先,這是肯定的,檢方無法從過程中證明司機失誤,只能從結果證明司機有失誤。法官調解,請司機賠償死者一定的金錢,把案子結了。
上官文詢問白素意思,白素告訴上官文,老李給自己開車三十年,沒有出過一點事。不能被一個混蛋毀了聲譽。於是上官文不僅不接受調解,追訴死者家屬賠償車輛損失。
這個案子最後開了四次庭,最終上官文勝訴,司機不僅無罪,並且死者家屬必須賠償十五萬的車損。更狠的是,超過六十天後,上官文申請強制執行,不接受延期調解,法院依法扣押和拍賣了死者還有二十七年房貸的房產。
可以看出上官文對白素很忠心。能擔任直屬總裁領導的部門負責人,高層管理者,忠心是必須有的品質。那點小錢對白素來說根本不算錢,她的目的是維護自己的司機,甚至不惜落人口實。畢竟上官文這種咄咄逼人的追殺,不符合社會主流道德觀,很有為富不仁的意思。
曹雲通過本案沒有了解上官文,反而對白素有了更多的一些了解。不用了解上官文,宇宙集團法務部總監,實力肯定沒得說。不過其庭辯次數不多,庭審期間能發揮出幾分實力還不好說。可惜資料沒有說明上官文參加徐父案的原因,對這點,曹雲更為好奇。
再看徐父案資料,和警方、檢方掌握的基本一致。不過多了徐父和包租婆的說明。
案發當天是去年入冬第一次寒潮襲來的第二天晚上,王俠死亡時間十點五十到十一點。徐父則稱,那天晚上十點三十分他離開王家魚湯後,去蹲守踩點包租婆,發現包租婆十一點五分從家對面的麻將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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