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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孫海擁有95%蝦醬品牌的股權,這份合同就需要孫海擁有95%的憑證,同時還要附上附件,就是孫海收購時的合約。還需要第三方對95%進行估價,這涉及在贈與稅的問題。另外,孫雪衣是以個人名義接收,還是以新公司名義接收,兩者合同不太一樣。兩條生產線,是什麼生產線,具備多少技術力量,是否包含有員工。員工情況,是否存在債務。生產線是一個籠統的詞語,其包含有多少內容,也需要添加在合同中。違約怎麼算,交付時間是什麼時候?
等等等等。
在曹雲按耐不住焦躁,三屍神暴跳情況下,雲隱給出了建議:外包。這建議很好,曹雲和唐開聯繫,唐開有專門商務律師團。唐開笑曹雲不懂行,竟然還沒有派人和孫海進行細節上的持續溝通,就先定合同。孫雪衣是乙方好不好?
你這邊立好合同有屁用,孫海那邊底線是什麼,細節是什麼,雙方是否存在認同上的差異?最重要的是,曹雲很業餘的認為是贈與合同,唐開分析了贈與與收購之間的區別,建議低價收購。並不全是為了避稅,很大一個原因是將來的所有權的問題。
別人送給你一顆寶石,和你用一塊錢買一顆寶石,在法律上有相當大的區別。前文就小狼狗一事有介紹過,這裡就不再重複說明。
第三百零一章 三基
整整二十天!雖然外包,高山律師所四名律師還是忙碌了二十天終於弄好了合同,其中曹雲在瑞士就住了五天,更要命是,為了住這五天的簽證,更是勞心勞神。
商務合同真的有那麼複雜嗎?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統籌式,一種是獨立式。以比較簡單的租賃合同來說,一條街的商戶他們使用的合同基本是同款合同,除了位置,租金,業主名字選填外,條款細節是完全一樣的。這種合同只要複印,而後選填就可以了。還有一種沒有可借鑑和抄襲的合同,這類合同多是商務合同,由於生意不同,公司規模不同,借鑑成熟合同的空間較小。
如果是跨國合同,還有兩國語言上的用詞,還必須審核是否符合對方國家法律。一旦有一方對用詞提出疑議,就必須進行修改或者說明,同時還要讓另外一方接受修改和說明。
相對的,律師費卻只有一百萬,一百萬在行內來說可以算是天價,但是曹雲發誓,以後這種委託,五百萬也不接。別說是孫雪衣,就是天王老子都不接。
在休息數天後,雲隱接手的涉嫌過失致人重傷案子終於開庭了。
這次雲隱表現的不錯,雲隱對監護人發動了全面攻擊,提出了大量的質問。比如:成年人會如同傷者小孩那麼幹嗎?監護人當時在做什麼?
最終,法庭裁定,工業氧氣瓶立放,並且無人看管,店老闆有責任。監護人未盡監護義務,負有責任。最終判定店主其為30%的責任,監護人負有70%的責任。按照責任劃分,如果店主要坐牢,那監護人也要坐牢。所以最終法官裁定,店主過失致人重傷罪罪名不成立。
法不容情,在審判結束後,作為臨時監護人也就是孩子奶奶肯定更為自責和傷心,但是法律不會因為你的愧疚、你的損失而否決你的罪名。不過在現實操作中,監護人失職導致悲劇發生,監護人通常不被追責。
這算是雲隱打贏的第一場官司,雲隱請客,吃飯唱歌一條龍。
當準備唱歌的時候,曹雲就約上了葉瀾,節約時間。平時曹雲沒空應付葉瀾,即使有空,曹雲更喜歡做一些自己開心的事。諸如拜訪雲飛揚,諸如唱歌,就是打一個電話的事。再說,孫雪衣已經把五百萬給葉瀾了,葉瀾怎麼一點還錢的意思都沒有。
葉瀾:「我不知道卡號,十天半個月見一次面,你作為男朋友,你好意思?」
曹云:「兩百萬進律師所帳戶,不是我私人帳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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