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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思路有意思,曹雲沉思:「匿名人聯繫六名偵探到恆源村,其中一位偵探和阿桑是同夥。深夜偵探見阿桑,偷襲阿桑,將阿桑拖走殺害。後返回庇護所殺死遠征,偽造現場。這麼描述似乎就不存在賭運氣的可能……那麼匿名人和兇徒是一個人嗎?」

陸一航搖頭:「兇徒掌握有資源,要殺遠征和阿桑都很容易。假設兇手是匿名人,那作案重點是誣陷越三尺,而不是殺遠征和阿桑。」

曹雲分析:「遠征投靠烈焰,阿桑十有八九是烈焰僱傭的護工與保鏢,那代表殺遠征的人是親近烈焰的人。」

陸一航問:「各嫌疑人情況如何?」

曹雲道:「赤尾和宮本有殺遠征的動機,而且很強烈。按照現在的情況來看,警方沒有鐵證,無法指證任何人。要說這件事對越三尺的衝擊應該是最大的,她的嫌疑最大,暫時不適合再留在檢察官崗位上。我想她應該會被調崗到邊緣職位。哦……沒錯,兇手誣陷越三尺力度並不大,難道兇手目的就是要把越三尺流放嗎?」

越三尺原是統領烈焰調查組,然後抽風了,抽風后又復出了,現在又被流放了。這姑娘有故事,而且有很多故事。也對,她這能力要是沒故事才奇怪。

「曹雲,有個小問題請教你。」雲隱能偶爾回來,也是有原因的:「我一朋友小有資產,自己有三家公司,幾千萬的身家。離異,今年36歲,現在和一位23歲的小姑娘在戀愛。小姑娘花錢有點厲害,我朋友經常給她打錢。我朋友不在乎這錢,我朋友擔心小姑娘在騙他的錢。」

曹雲回答:「這很簡單,告訴你朋友,匯款走整數,或者是無意義的數字。比如5200,1314520之類的金額都不行。按照一萬,兩萬的匯。保留匯款記錄,無論小姑娘是不是騙錢,你朋友可以隨時起訴小姑娘還錢。」

雲隱:「1314520……不行?」

曹雲回答:「不行,這數字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贈與,拿不回來的。另外,你在無中生友嗎?」

雲隱忙道:「不是,確實是我朋友。」

曹雲道:「你告訴你朋友,這一百多萬是作為結婚彩禮的錢。然後拉上幾個朋友作證,證明在匯款前,你朋友表達了結婚的意願。」

「這是偽證。」司馬落提醒。

曹雲問:「民事做偽證很嚴重嗎?比一百多萬嚴重嗎?」

「三年以下。」

曹雲道:「司馬,你到這裡幾個月還沒入門?偽證被抓後果就算三年吧,如果是一百萬的話你願意賭一賭嗎?如果是一千萬的話你願意嗎?犯罪是一種風險。」

司馬落回答:「我認為法律是一條高壓線。」

「也許是吧……當我沒說。」曹云:「釣魚去了。」

兩人對法律的認識不同,曹雲認為法律是風險,是成本。司馬落認為法律是高壓線,絕對不能觸碰。比如賣身是違法的,司馬落認為無論多少錢都不能賣,違法的事情不能做。曹雲認為要看收益和風險,賣一次收益一百萬,風險是拘留十五天,風險率低於1%,曹雲對這樣的犯法是持理解態度。

……

南湖垂釣!

「ceo?烈焰ceo是十人營最後一人?」超黑問。

曹云:「基本就是他了,何雨那邊什麼情況?」

超黑道:「何雨每天都會通過網絡和母親聊天,她提起過你和晚霞的案子。母親追問的有點多,並且有針對你的進行追問。她解釋和說明的很詳細。最後她母親告訴她,做律師的沒有幾個是好東西,讓她離你遠一點。」

曹云:「哦。」

超黑:「不過我有意外發現,何雨可能有麻煩。」

曹云:「哦?」

超黑道:「她私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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