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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隱:「不用猜了,殺孫天肯定是孫雪衣。」誰有利益誰是兇手。
老闆送燒烤過來,向大家客套:「謝謝各位捧場,今天我請客。」
曹雲笑:「老魏,什麼情況?中彩票了?」
老闆道:「不是,常客嘛……你們吃……」
「坐。」曹雲拉老闆坐下:「什麼情況?」
老闆不好意思道:「這……其實想諮詢一個法律意見。」
曹雲道:「哇,這邊三個人,有三本律師證,儘管說。」
令狐蘭點點頭。令狐蘭不反感和市井攤販接觸,放鬆休息吃東西,順帶聊聊天。
老闆語出驚人,問:「我想告法官可以嗎?」
曹雲一愣:「可以當然是可以,按照道理來說,你可以告任何人。具體是什麼情況?」
老闆在前年4月1號購買了一套期房,合同約定去年4月1號交房。但是一直拖到了今年10月2號才交房。按照合同相關條款規定,晚一天交房必須承擔三百元違約金賠償。一年半的時間乘300,涉及的賠償金額大概十六萬左右。
和老闆同一批購買期房的一共有三百戶,大家的情況基本差不多,涉及賠償金額高達五千萬左右。業主們請了一位律師幫他們打官司。但是出乎業主們意料,一審竟然敗訴了。
老闆不理解,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晚一天交房賠償三百元,為什麼業主就敗訴了呢?
法官給出了解釋,開發商晚交房的原因是工程款沒有到位,開放商出具了證明,證實了這一點。老闆還是不理解,開發商沒錢,關我屁事。問題在合同中有一條: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它事故,以及銷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銷售方不承擔責任。
老闆仍舊是不理解,沒錢算什麼不可抗力呢?
(高岩真實案例)按照合同法規定,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開發商的律師團將不可抗力的定義延伸,資金不到位也屬於不可抗力中的一部分。
最終原告敗訴。
曹雲道:「老魏,這官司不是不能打,比較麻煩。法官判的沒錯,不可抗力可以延伸定義到資金不到位。不,要將資金不到位確定為不可抗力,必須有客觀條件,那就是開發商真的沒錢。但你們的開發商是銀河子公司,如果我猜的沒錯,他們應該是挪用資金去做其他項目,耽誤了你們的工程。取證很麻煩,蘭律師,你有什麼看法?」
令狐蘭道:「老闆,曹律師說的沒錯。既然是銀河的子公司,你們可以把事情鬧大,讓記者媒體全面介入。你們的事也很有新聞看點。本案如果只想單純想從法律上去追賠,難度是很高的。」
老闆疑問:「資金不到位真的屬於不可抗力嗎?」
曹雲解釋道:「我剛才說了,需要有客觀條件,真的沒錢的情況下屬於不可抗力。所以老闆要注意,下次買東西的時候千萬要記住不可抗力這個詞是很糟糕的詞。其次民訴誰主張,誰舉證,你們提出了問題,對方回答了問題,並且提供證據表明自己帳戶上沒錢。你們要反過來證明對方帳戶沒錢並非客觀原因。銀河是大財團,我相信這只是房地產子公司部門行為,把事情鬧大,對你們沒有壞處。如你所想,大部分人都不會理解沒錢屬於不可抗力,會支持你們……老闆,是什麼時候的事?」
老闆說了一個日期,曹雲計算,銀河律師所組團為開發商辯護的日期,竟然和大宇島井下案二審日期只差一天,何英是銀河律師團中一位律師。這對於井下案來說,是一個很有力的踩何英的旁證。
老闆問:「三位律師,如果我們想要走法律渠道,繼續打官司應該怎麼打?」
曹雲道:「你們要找大律師所,有能力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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