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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絲開始說明,在沙畢諾夫死前,伊本已經和歐盟供貨商談妥了供貨條件。從利益上來說,歐盟供貨商並非伊本的首選。但是伊本不願意受制於人。沙畢諾夫是這塊區域最有力的商品供應者,伊本的歐盟供貨商根本不是沙畢諾夫的對手,無論是價格還是質量還是品種,沙畢諾夫提供的貨都比歐盟供貨商提供的貨好的多。
傑森提出利益論,殺死沙畢諾夫不符合伊本利益。
露絲請尓本出庭作證。尓本是伊本區域的最有利競爭對手,尓本取得了沙畢諾夫的獨家代理權。沙畢諾夫開出條件,要求伊本讓出部分市場,劃分區域,他才會恢復對伊本的供貨。
尓本證實,在大聯盟牽頭下,三方進行了多次會談。伊本的態度強硬,而且目中無人,其讓的最大步就是:把尓本國家的市場讓給尓本。沙畢諾夫提議,南面歸伊本,北面歸尓本,大家一起壟斷中東的武器業。
伊本認為自己本來就壟斷武器業,尓本憑什麼和自己競爭?會談不歡而散。接下來的數月,尓本開始插手伊本的銷售網絡。由於雙方都是中東王子,都有勢力,並且有大聯盟規則約束,伊本只能有限的進行反擊。尓本在ca的扶持下,一步步吞噬伊本市場。
伊本開了大招,利用己方官方勢力打壓對方的銷售網絡。在這點上尓本是比較弱的。最後導致了沙畢諾夫單方面斷貨以遏制伊本。側面證明伊本在這片土地上的實力。
尓本回答完露絲問題後,露絲向伊本求證,尓本所說是不是真實情況?
露絲有備而來,如果伊本否認,就會請證人出庭。這是通常官司的打法,引誘伊本撒謊,而後揭穿謊言,讓仲裁者們對伊本的人品產生質疑。
伊本承認了,即使伊本承認,露絲還是沒有將伊本下令殺人聯繫在一起。
在取得階段進展後,露絲開始進攻伊本:「伊本先生,你是否讓伊蘇先生對死者沙畢諾夫下達過24小時最後通牒?」
很多人知道這件事,以目前露絲的資源很難隱瞞,伊本點頭:「是的。」
傑森補充:「伊本先生說的是,給他24小時時間考慮。並非最後通牒。」兩者在法律上有本質區別。最後通牒包含了威脅和行動可能。傑森的說法不存在行動可能。
露絲問伊蘇:「你是怎麼理解24小時考慮時間的?」
這是一個坑,伊蘇如果出於保護伊本的考慮,會回答:我把話傳達給沙畢諾夫。
伊蘇如果出於背叛伊本的考慮,會回答:24小時後,如果不同意恢復供貨,解決沙畢諾夫。
實際上效果是相反的。伊蘇前者話語回答後,露絲可以直接質疑伊蘇,只是傳話為什麼殺人?你的上司給你a工作,你做了b工作。這是不可被採信的。
相反,如果伊蘇是後者回答,說明伊蘇誤會了伊本的命令,錯在伊蘇,不在伊本。這才是保護伊本。
主觀上思考時間很短,伊蘇為了保護伊本,於是道:「我老闆伊本讓我將原話傳達給沙畢諾夫。」
這就跳坑了,露絲問:「伊本讓你傳話,你卻把沙畢諾夫給殺了。我不太理解,這是一個什麼邏輯道理?如同伊本結婚,請你採購新娘的婚紗,結果你把新娘給賣了。能不能解釋一下,你是怎麼履行伊本的命令?」
露絲:「找狙擊手,帶微沖,殺沙畢諾夫,這個傳話方式我倒是第一次見。」
伊蘇被問的卡殼,他謀劃殺人事實在前,現在又說是傳話。顯然存在這巨大的矛盾。
露絲再誘導:「或許你認為伊本的意思是殺死沙畢諾夫?」
伊蘇立刻道:「不,是我要殺他,和伊本先生無關。」
露絲問:「為什麼?」
伊蘇:「因為他……他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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