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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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建邺暮秋的傍晚。

荒草没膝,凌乱的生在郊外野岭上。太阳即将落山,熔金般的辉光吞没在黝黑的山坳间。晚风吹过枝桠,发出野兽悲鸣一样的声音。

山坳间嵌着一个小寨子,寨子里已经有灯火亮起来。那灯火彰显着屋垣的排布,粗略一看,就知道不止是二三十人的规模。

寨子四面围着栅栏,想来是用来防御猛兽的。入口处有守门的匪徒正在换班。

卫琅在谈判和杀进去之间犹豫了那么片刻,便决定放一把火,然后趁乱杀进去。

这甚至连一场正规的战斗都算不上——对方不过是拦路抢劫的盗贼。但天时地利人和,这也确实是卫琅成名的一战。

卫琅粗略判断,指了一处命人去放火,而那里真就是贼窝堆放粮草的地方。秋日干燥,风助火势,盗贼们放火意识不强,这么容易被点着的地方,居然连水都没备下。不过一会儿功夫,火就像从地底喷出来一般烧红了半片天。贼窝里乱成一团,到处都是端着锅碗瓢盆去灭火的人。

而那个少年就在这个时候登场。黑眸子里烈火如红莲缭乱,面容美艳如花,冷漠如霜。手上双刀有魔性一般,所过之处必有血光,刀刀入肉,惨叫声此起彼伏。

冷兵器时代,对阵时决胜的不止是刀,更是气势。这少年身上就有这种令人畏惧的杀人的气势——你甚至不用问他的目的,他身上就不停的散发出一种“我是来砍人的”残虐感,仿佛除此之外没有什么能取悦他。你只需要乖乖被杀就可以了。

这种气势压制住了原本就有些措手不及的盗贼。局面比卫琅预计的以一敌十还要理想。

当对方在慌乱里向卫琅讨要名号时,卫琅十分入戏的配合道:“河东百人斩,”卫琅这个名字太文气了些,在贼窝里吃不开,卫琅又有审美癖,南霸天这种名字他说什么都不会用,于是自动跳过,“不想死的,让你们老大出来。”

动静闹得这么大,贼头子怎么可能在堂上安坐?

早已经在众人簇拥下上走上前。

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是熊熊烈火烧透,将寨子照的如白昼一样。那不详的红与黑与光交织中,他眼前少年的美艳就尤其凸显。

少年身前左右凌乱的插了七八把刀,都是在先前的砍杀中随手从盗贼手里截下,刺入泥土的,刀柄的皮子上还渗着血。他周身三四丈都没人敢靠近。他就像立在断剑尸山——好吧,尽管地上没什么尸体,但他就是给人这种感觉——的修罗,周身有一个绝对领域,踏入者死。

杀人越货者其实比正常人有更多的畏惧,尤其卫琅身上还有一种妖鬼之性。贼首心里也有了一丝一丝攀上来的寒意。这么多人包围着一个人,居然问道,“阁下为什么要找我们麻烦?”

卫琅没有回答。

他忽然便冲过去,身形快得只能捕捉到一道残影。手里双刀如绽放般砍杀和格挡,像飞刀一样丢出去,砍中双臂不能及的敌人。而后精准的将泥土中插着的长刀□补足。

当他跳起来,将贼首两侧的人踏翻在地,双手双刀刺下去的时候,贼首才终于明白了他的目的,慌忙回挡。而卫琅身形一躬,从背后又拔出两把刀,就势砍向他的双手,只一招就将他缴械。

卫琅从一开始就知道——以少敌多,非长久之势,他们不过是趁乱杀出才能占得先机。他叫贼头子出来,唯一的目的不过是——擒贼先擒王。

兵行诡道。作为未来的名将,正面对抗也许有很多人能让卫琅折戟,但是出奇兵致胜,少有人能赢他。

他的刀锋就比在贼首脖子上,到此刻他才开口作答,“你抢了我老婆。乖乖还给我,如果她毫发无损,就饶你一命。”

左佳思就这么死死的裹住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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