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3/4页)
,少数反社会的不法分子一旦弄到这种杀伤力极强的军火,对人民财产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平头男很严肃地对厉剑说。
厉剑微微地摇了摇头。进入地方後,虽然他仍然没有能够完全融入社会,但是对很多事情的了解比以前多得多。厉剑知道,所谓的反社会的不法分子中,有些,来自社会的底层,一直处於被欺凌的状态,暴虐心一起,就有可能会对他人实施报复行为。这个他人,也许是仇人,也许是路人,也许,是他们自己的家人。刀子,汽油,硫酸,都可以成为他们的凶器。虽然他们本身也很可怜,但是被他们伤害的人,有些,是完全无辜的。就算不是无辜,也不能以这种方式遭受惩罚。
如果人人都把自己当做是法官,这个世界上,就根本没有法律可言。也就不会有秩序,不会有安宁,不会有幸福。
而一旦拥有枪支,他们造成的伤害将会更大。毕竟,冷兵器要对付起来,比军火要容易得多。而走私团夥贩卖的军火,比警方的还要强大。一旦一把M16在手……
厉剑打了个寒战,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
所有的人手都在保全学校。本来打算花一段时间给学员们集训,然後发红包给群狼们各自回家过年的,这一下子,谁都走不成了。群狼们很兴奋,也很紧张,毕竟要出国境,毕竟,要去丛林山区,毕竟,要用到真枪实弹,而真枪实弹,在他们复员後,都没有用过了。
於是当即出发,来到云南跟缅甸接壤的地区,找到当地驻军,领了枪械,开始出发前的准备。
重新熟悉枪械的使用。背地图。学习简单的缅甸语。适应山区丛林的生活。培养对毒虫的抵抗力。学习捕捉蛇虫小兽。掌握通讯器材的使用。联络缅甸的暗线。了解缅甸的风俗习惯。攀岩爬树过河。
分明是极其危险的行动,厉剑却从同伴们脸上看到了兴奋和憧憬。似乎他们又重新成为了军人。受伤,甚至是牺牲,好像都不算什麽。群狼们怀念著军队生活的紧张刺激,以及兄弟们肝胆相照的激情。相比之下,平民生活的安逸和奢华,对这些人,丝毫没有吸引力。
乔洪,本来是被排除在行动之外的,因为他原来是汽车兵,并非特种兵。但是他坚持要参加行动。只要有路,只要有车,就有他的发挥作用的地方。而且论体能,跟他人相比,他毫不逊色。论射击,在军队中他就是一把好手。论格斗散打,他也坚持不懈,无论跟群狼中的谁对打,他都不会处於绝对劣势。
但是他从来没有杀过人。乔洪朗然一笑。不错。但是我救过人。在部队一次抗洪救险中,他开著军用卡车穿过洪流,顺利救出了三十多个人。厉哥,杀人,也是救人。乔洪握紧手中的枪。也许,是救更多的人。厉哥,我们人手本来就少。放心,我不会成为累赘。与其窝窝囊囊地活,我宁愿顶天立地地去死。
厉剑看著这个城市兵,沈默了很久,然後开口说道,是,你不怕死,但是会拖累别人,让你的战友因为你而死。
小吴插口说:“给他一个机会吧。如果不行,最後一刻,也可以要求他退出。”
乔洪却始终没有给厉剑让他退出的机会。更何况,在缅甸境内,已经配好了改装车、摩托车和三轮摩托。乔洪也许会拖累战友,也许会拯救战友,只有到时候才知道。
就这样,群狼们整理好一切,在国内大年三十的晚上,出发,穿越边境,进入缅甸。
翻山越岭,虽然辛苦,虽然也有危险,却丝毫阻挡不了群狼的脚步。进入缅甸一个小镇後,他们也按计划找到了接应他们的人,然後,分头行动。
最新的消息,那几个漏网之鱼躲藏在一个叫岸贝的山隘那头。那边有一大片罂粟田,接应他们的人说,有一个武装组织,七八十个人,武器很精良,人很凶悍。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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