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页)
「得了吧,就算我真订了你到时候也不回来。」
「聪明。」
「少跟我开这种玩笑。」
「但是你脸红着实的有意思啊!」
沫沫脱掉外套说道。
我也把冲锋衣脱了下来,在转身的过程中,摸摸看到了我身后的『wf』标志,她咂咂舌说道:「你也喜欢王菲吗?」
「还行吧,不过我就听过她的几首歌。」
「那你怎么穿着带wf(王菲)缩写的衣服。」
「那是汪峰好吧,你看这里有名字的。」
我把右手的袖子伸了过去,那里有一排显眼的白色字母『wang ;feng』。
「切,他离婚了。」
「王菲不也离婚了么」
「问题是他接了太多次婚了,而且每次表白都那么深情。」
「这倒不假。」
对于此事我实在无心评论,因为汪峰是我从过去到现在唯一的精神偶像,我觉得他的本质不坏,至少从他的作品角度而言。
「但是他也有优点,如果说音乐上,在中国他也算是第二了。」
「第一就是王菲呗。」
「那是肯定的。」
「唉。」
「叹什么气?」
「饿。」
我没好气的说。
「好了咱们不说这个,总之你这件衣服不错,我很喜欢。」
「你的也很漂亮,衬衫看起来就很贵。」
我说道。
「不算很贵,皮尔卡丹的衬衫物美价廉。」
「你似乎什么用的都是这个年纪数一数二好的啊。」
「你不也是么。」
「……」
「我嘛,从来不会去买那些便宜的衣服,但是每次买贵的衣服我也会很心疼钱的,所以穿衣服很省,你看这件外套我从初中三年级开始穿,当时我还不在这个城市呢,你看现在和新的一样!」
「真的。」
「所以说,宁可买一件贵的好衣服,也不买两件便宜的坏衣服。」
「那是真的,我们班就总因为穿淘宝的便宜货撞衫而喋喋不休。」
我说。
「你从来就没有这种情况吧?」
「那倒是,我也不写那种东西。」
侍者上了菜,我们暂时停止了讨论。油炸里脊的香味儿唤醒了干咳的喉咙。
早餐很丰盛,一份炸里脊,还有一份炒土豆,还有两碗米饭。
我们端起碗吃了起来。吃到一半,沫沫捡起了话题继续说道:「我们这种生活就叫小资生活。」
「是啊。」
「和那些开奔驰宝马的富二代虽然没法比,但至少我们的身体和心里都是充实的。」
「恩」
「对了安明,你可有想考的大学?」
「有啊,不过和你的复旦比实在是差的太多了,我只打算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如果考研失败的话我就回来工作,做什么都好。」
「想回来?」
「是啊。」
「不想去大城市混混?」
「我讨厌坐公交车时会人挤人的城市。」
「那你真适合做个隐士。像王菲那样。」
「可是王菲有的是钱啊。」
「我倒是想出去闯一闯,如果你不能陪着我,这将是很可惜的一件事。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分开,在那一天以后。」
「是啊,我想都不敢想。所以能不说这种话题么?」
「但是现在我们会好好的,还有一年半的时间。这足够我们永远活在对方的生命里了,此外还可以再见面呐,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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