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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關於死因,在認識上應該很容易統一,死者頸部遭受繩勒,咽下部在外力擠壓下受損,引起水腫,逐步擴大,阻斷了呼吸,窒息而亡。這一點,我江口的同行也是這種判斷。偵查方面對這個結論有沒有疑問?如果有,請提出來,待這個問題討論完,我再說第二個議題。&rdo;

&ldo;有一個問題我想請教一下。就這個個案而言,從繩勒到窒息死亡,一般需要多長時間?&rdo;我把內心想進一步弄清楚的問題提了出來。

&ldo;一般而言,這個時間段是依據外部的壓力大小和內部的受損程度而定。損傷輕的時間長一些,損傷重的時間短一些。當然,這裡面還有個體生理健康狀態方面的原因。體格強健、受損較輕的在水腫發展到一定程度時,還會消退自愈。像這個案子,時間段應在四小時左右。&rdo;王法醫的回答乾脆利落,沒有拖泥帶水。

看到大家沒有其他問題提出,王法醫繼續說道:

&ldo;第二個議題是案件性質。我認為,這個問題也並不複雜,是死者自勒導致的意外死亡。&rdo;

王法醫語出驚人,一下子吸引了眾多的目光。雖然我們也曾想到這種可能,但這只是諸多可能中的一種,何況我們目前還發現不了這種可能成立的任何理由。他說得如此肯定,不留餘地,使我感到有點吃驚,這大概就是專家和非專家的區別吧。在大家的沉默中,王法醫不再講話。

&ldo;願聞其詳。&rdo;。

&ldo;第一,勒而當時未死。如果是別人去勒,已下如此重手,不會中途放棄。只有自勒,一段時間過後,腦部缺氧,喪失了意識,自動鬆手,以致不死。

第二,死者頸部左側勒痕中有一處缺口,符合自勒的特徵。如果是外人去勒,印痕中可以分辨接頭,而一般較少留下缺口。

第三,死者留著披肩長發,印痕中沒有頭髮墊壓的跡象。如果是別人去勒,總不會把死者頭髮掀開,再穿進繩子吧。只能說明是死者自憐自愛,不肯傷及頭髮。

第四,你們在調查中,不是發現死者丈夫沒有作案的因果關係、夜間外人入室作案條件甚少、事後死者表現正常嗎?綜合起來,自當是自勒。&rdo;

&ldo;如果是自勒,死者是個女的,她兩手有這麼大的力量,能使頸部留下這麼深的傷痕嗎?&rdo;江剛問道。

&ldo;我剛才講的是自勒,前面沒有加上如果二字!你的這個問題很好解釋,死者把繩子的一端拴在床架上,在脖子上繞一圈,然後用兩手拉著另一端,上半身的重量加上手頭的力量,自然可以形成這麼大的壓力。&rdo;王法醫以專家的底蘊充滿自信,他的話語表明,這個結論毋庸置疑。因而他的這段話,也使我們感到難以繼續探討和發問。

為了減淡會場開始顯露出的沉悶氣氛,我用調侃的口吻提出了縈系在心頭的疑問:&ldo;同志教導過我們: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死者當然不會無緣無故的自勒,她這麼做,有什麼前提原因呢?&rdo;說實在話,我對他確定自勒的四條理由,認為很有道理,可是心底也有一點隱憂,覺得前兩條並非具有唯一性,後兩條從理論上講,也不能完全排除我們尚未認知的某種特殊性。

&ldo;這個問題你好像不應該來問我。有什麼前提原因,死者當時怎麼想,只有她自己清楚。你要知道確切答案,最好去問她自己!&rdo;顯然,王法醫對我的發問感到不快,或許認為我是在向他的權威挑戰。我沒有介意他的這種不快,依著自己的思路繼續說:

&ldo;水腫到了壓迫氣管、堵塞呼吸的程度,她的說話為什麼沒有受多大的影響,旁邊的人怎麼沒有見到她有呼吸困難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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