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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平庸的将领,便于自己的控制。不再任命总领禁军的殿前都点检(官职),而侍卫亲军都副指挥使也不再任命,这样侍卫马军和侍卫步军遂分立,加上殿前司,合称三衙。三衙掌管禁军,地方上的厢禁军也隶属于侍卫马军或者侍卫步军,三衙掌握了全部的军权。但三衙的职掌大为减少,主要负责训练。天下的兵籍,武官的选授,军队的调发更戎,以及兵符的颁降,是由枢密院掌管的。而在禁军作战出征的时候,宋太祖往往派其他的官员作为统帅,战事结束,兵归三衙,将还本职。这样握兵权、调兵权、统兵权三者分开,将领失去了与士兵的密切联系,任何一方面都不可能拥兵自重。
宋初军制的制定,宋太祖可谓是用心良苦,他充分吸取前代的教训,最大限度的消除了唐末五代的弊端。宋朝中军中小的兵变有一些,但再没有出现大的动荡。而在宋初平定各个割据势力和防御辽国的战争中,禁军还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宋太祖颇有军事才能,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制度的好处。而北宋后来的皇帝没有宋太祖的才能,在制度上又墨守成规,宋初军制的弊端就越来越突出了。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士兵缺乏训练,将领不熟悉士兵的情况,给作战指挥带来了很大的问题。而禁军招募和选练制度的越来越流于形势,宋朝统治者为了防止民众造反,在灾荒之年,大量招募破产的农民为兵,虽然减少了民变,但因为缺乏训练,禁军数量急剧膨胀,战斗力却大大下降。皇帝在选拔将领的时候往往只注重他是否听话,而不注重才能,在作战指挥的时候,又多对将领进行遥控,束缚了他们的指挥。这使得北宋虽然有百万大军,但在与辽国和西夏的作战中却连连失利,处于被动防御的地位。
宋朝建立以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首先削减州郡(府、州、军、监)长官的权力,不许他们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州郡的兵权、财权和司法权也都收归朝廷。又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四司。除安抚使用武人外,其他也都由文臣担任。路、州、县的官员都由中央官兼摄,属于临时指派的性质,“三年一替”。此外,南方各州郡的城墙和护城河,绝大部分被毁填为平地,例如西川路共29个州郡,只留下益州(成都)、梓州(三台)、眉州(眉山)、遂州(遂宁)四座城隘。这样,地方长官的权力被分散,任期短暂,武力削弱,就不能与朝廷对抗。其次,分割宰相的权力。不但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职,而且还把在唐末五代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员,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枢密使、三司使的权力是和宰相不相上下的。本来是“事无不统”的宰相,经过这番改革,只剩下有限的权力。这样,皇帝便可以总揽大权、操纵自如了。
北宋统治者采取了这些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拔扈、维护国家统一是起了重要作用的,在客观上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这些措施虽然解决了中央与地方藩镇的矛盾,却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例如实行兵将分离政策而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