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拷问 (第1/2页)

即是上午,四方灰蒙蒙,乌云蔽日,似乎风雨欲来。

“押罪民王老实父子二人上堂!”

王老实二人被那几名衙役强押进大堂,跪倒在地。

两旁各有数名手持水火棍的衙役立侍两旁,气势凛凛。

那大堂之上高挂[明镜高悬]四个镌刻的大字样。

下面坐一白胖肥腻的官员,两缕细微胡,一对豆丁眼。

头戴乌纱,青袍玉带,那官服补子上是一鸂鶒,危坐高堂之上,气势十足。

正是清平县知县黄尊珠。

二人跪伏在地,王庆心里满是疑虑与憋屈。

兴许知道了开口就得挨揍这个道理,索性老老实实的跪着。

而王老实偷瞄了一眼堂上的大人。

黄尊珠细捋嘴上小胡,眼皮微抬,嘴角微斜,道:

“罪民王老实父子,你二人可知罪啊?”

“回禀大人,草民实在不知犯了何罪。”

王老实跪伏在地,低声回答。

其实王老实父子二人也不知犯了何罪。

只是听闻那典史说王喜打了其兄弟,莫非是因为这事?

黄尊珠猛拍一声桌案,声色俱厉,道:

“看来不用刑,这两个贼匪是不会招了,来人,大刑伺候!”

随即掷下四个红头签,鲜艳夺目。

“给本官打他个四十大板!”

“是!”

两个衙役只见县令掷的是红头签。

皆是心中一凛,眼神中颇有些同情怜悯。

他们对于这种场景熟悉多了,只是心中暗道:

看来此人惹了不该惹的人啊,不过不要怪我等了……

如果县太爷掷下的是白头签,打完之后,可下地行走。

如果县太爷掷下的是黑头签,打完之后,皮开肉绽,但不会伤及筋骨,个把月就好了。

如果县太爷掷下的是红头签,打完之后,非死即残。

两个衙役不敢再多想,收起不多的同情与怜悯。

便持起廷杖朝着王老实的屁股狠打了起来。

不过第十板,王老实的屁股已经皮开肉绽,鲜血淋漓,顷刻之间已经被打成了一堆血红烂肉。

“啪!”

“啪!”

“大人!草民冤枉啊,草民冤枉。”

王老实痛的面容扭曲,只得大声喊冤。

而王庆在一旁被衙役死死压住。

眼见老父亲受此折磨,却丝毫动弹不得无能为力,心如刀绞,沉声道:

“大人!我等皆为良民,不曾做过,些许鸡鸣狗盗之事啊。

我等是平头百姓,而大人做为父母官,没凭没据,就说我等犯了大罪,又对俺爹施以酷刑,定是大人冤枉了我等,望大人明察啊!”

“哼,甚么明察,你父子二人鸡鸣狗盗已经是板上钉钉,此时还想狡辩,真是该打!”

黄尊珠一听到这小子还敢反驳,豆丁眼一瞪。

白哲兰侍坐在知县左旁,见知县若有所思,双手作揖,大义凛然道:

“县尊,这黄口小贼实在是会混淆是非,他这意思岂不是您是个浑官么。”

“下官看此贼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还请县尊叫人证物证,让此二贼心服口服。”

“嗯……典史所言极是,那就依典史所言……”

黄尊珠对那小小的典史笑脸相迎,极为尊重,无不点头称是。

一来他也觉得白哲兰所说有理。

二来他拿了人家的钱财,那就得好好办事。

即便这典史一职不过是芝麻大点儿的小官,但耐不住人白家在兖州府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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