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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如此,那么多个多中的一的遍历与一个多中的一的遍历,又有些什么区别呢?

肯定一个或多个可能,以否定其他的一个或多个可能,和肯定一切的可能,又有些什么区别呢?

“补”与“灭” ,又有些什么区别呢?

如果区别都同一了,那么这些个之间,又有些什么区别呢?

当然也不要认为已知的加上未知的多中的一的遍历的全体就是这个多的一才好。

2008年4月7日星期一

补充一个例子:

从图书馆借的一本书,要摘引,电脑里记录了几个待摘要的页号,忘了摘引,把书还了。

如果未记录了这几个待摘要的页号,那么是不是只有找到那本还了的书,才能摘引?

如果记录了几个待摘要的页号,那么可以找到那本还了的书,进行摘引,也可以找该书同版中的任何一本,进行摘引,例如,同版的该书可能书店里面就有得卖!

要遍历,每次选特定的一和选任意的一有何不同?

2008年4月8日星期二

体验以我之“名”

体验以我之“名”

Sunline

我不是基督徒、而且不幸的是,我也能证明,其他人也都不是基督徒-实际上,他们比我更不是基督徒。这是因为他们把自己想象为基督徒,或者采取欺骗的手段成为基督徒……在我之前唯一的类比就是苏格拉底。我的任务就是苏格拉底的任务,去修正成为基督徒的定义。我不把自己称做基督徒(不让这个理想受到约束),但是,我可以证明其他人甚至更不是基督徒。(引自《On Kierkegaard(克尔凯廓尔)》【美】苏珊·李·安德森 著P17)

昨天看了这段话,发觉这个逻辑实在是太厉害了,由此使得一切形式与形式上面的东西之间出现不可见的断层。这么说吧,用这个逻辑可以让一切“××者”与形式上面的“××” 相分离。

没错,这是个逻辑,但是逻辑也需要一定的前提假设。

这个支持这个逻辑的前提假设与现实中存在的基础是否相符呢?

否则逻辑也仅仅是逻辑而已,在一定的前提假设上与之相符,可以说是正确的,在一定的前提假设上与之不相符,可以说是错误的,这个逻辑的前提假设和存在的基础,如果其完全性对人来说是未知的呢?或者你假定其中一个是已知的?脱离的前提假设或存在的基础是否可以评判其正确或者错误?

现实中是充满矛盾的,人的认知不是完全的,一个“名”和“实”匹配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而逻辑可能只有前提假设和结果,没有过程,或者说逻辑的过程就是证明本身,而证明可能是直接的,前提假设可能是明确的,逻辑可能不存在矛盾。

但是现实中的人是复杂的,不是简单的逻辑堆积。

可见,这个逻辑也是有其相对性的。那么现存的公认的逻辑有多少其存在的前提假设是明确的?且与现实中存在的基础是否相符呢?已经成为历史的公认的逻辑呢?从中可以发现什么呢?

真实是超越形式的。

那么在公认的形式之外是否也可以获得这个公认的形式之上的东西吗?

接着我又看到了“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 by faith)”。

如果奇迹出现了,我们就是不得不相信上帝,而不是将是否相信上帝留给个人的自由意志。(引自《On 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美】苏珊·李·安德森 著P97)

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会认为你相信的那个就是引发奇迹的那个?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会认为你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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