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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除非住不起其他地區,否則沒有正常人故意要住在這裡。
我拿出筆記本,地址還是一樣,聖馬克斯街二百一十二號。
我走過湯普金斯廣場,在b大道過馬路。我經過公園的時候,有些毒販向我兜售興奮劑、藥丸和迷幻藥。對他們而言,我可能看起來不像警察,或者說他們根本就不在乎。
在b大道那邊,門牌號碼從三百號開始。街名也不叫聖馬克斯街。這裡是東八街。
我往回走,穿過公園。聖馬克斯街二百二十號是一家叫布蘭奇&iddot;泰文的酒吧。我走進去,這酒吧就像一桶已經敗壞的血,有壞掉的啤酒味、尿騷味和體臭味。
裡面可能有上打的人,大部分坐在吧檯邊,只有幾個坐在桌子旁邊。我走進去的時候,酒吧變得一片死寂。我想我看起來不像是屬於這裡的人,我祈禱上帝,我永遠不要屬於這裡。
我先使用電話簿,羊頭灣那家分局的資料可能有誤,或者是安東尼里念錯號碼,再不然就是我記錯號碼了。西一百零三街有個伯頓&iddot;哈弗梅耶,但在聖馬克斯街沒有叫哈弗梅耶的人。
我身上沒硬幣了,酒保讓我換零錢。他的顧客知道我和他們毫不相干,所以態度顯得輕鬆不少。
我往投幣口塞了個硬幣,撥了記事本中的電話號碼。但是沒有人接聽。
我出了酒吧,走過幾間房子到聖馬克斯街一百一十二號,檢查門廊中所有的信箱,其實我也不是真的認為會找到哈弗梅耶的名字,我又走到外面來。我想喝一杯,但布蘭奇&iddot;泰文不是我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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