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4/5页)

引我。他的沉默,正直,幽默,才气,无一处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另外想要的,他不给。

约定(3)

每次欢娱之后,我回到家,接完他追过来的电话,情人般聊完所有可以聊的话题。入睡前,我思考:我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要的是婚姻吗?那多少还是容易的,不过是降低些要求。我相信,如果肯降低要求,我结过十次八次的婚了。有的是不够分数的男人愿意结婚。

我要的是志隐。因为我要他与我长相厮守,所以,我要他给我婚姻,当作一颗定心丸。

那么,如果长相厮守不仅仅只有婚姻一条途径,我愿不愿意取其它的呢?

我辗转反侧多时,得出结论:我愿意。

我问他:“志隐,你想不想要小孩子?”

“当然不”,他说:“连结婚都不要,要小孩子干什么?”

“可我很想要啊。”

志隐沉默着。我明白他的沉默。他不愿我再就结不结婚的问题与他争论,他害怕那样的局面。他也怕那样的局面会导致我们连现在的关系都无法维系。他是舍不得的。

“可是志隐你说,既然要生小孩,一定要给他最优秀的先天条件吧?”

“是”。他不知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所以,不可以随便与一个什么结婚生小孩。”

“嗯”。

“所以,要找一个能找到的最优秀的人生小孩对吗?”

“你想说什么呀?”他笑起来。

“我想说,我想生小孩,但是想来想去,只有你各方面条件优秀,也就是说,只有与你生个小孩,这小孩的质素才会令我放心。如果你不愿与我结婚也没有关系,借个种怀个胎总是可以的吧?”

“真的?”他看着我。

我认真地点头:“真的。”

过了些天,发现志隐总是有心事的样子:“你怎么了?工作上不顺心?”

“不是啊。”他遮掩。

“说啊。”

“在想你那天说,生小孩的事。”

“啊”,我装:“还记得啊?我都忘掉了。”

他有点愠怒:“怎么忘了?”

“你想干嘛?”

“我在想,接不接受你的建议。”

“很困扰吗?如果要生要养,都是我自己的事。你,不过就像沈阳市政府所允许的那样,当作捐精好了。”

志隐面带忧色:“不是这么简单啊开娟。如果你不知道那是你的孩子倒还罢了,可是,如果一旦你知道那是你的小孩,你会不去关心他的成长吗?”

“你这样自私的人,会吗?”

他不理我关于他“自私”的指摘,只一味说:“既然生自己的小孩,就要负责。”

“唉,”我挥挥手,“你可真麻烦。”

志隐不是不愿意生这个小孩的,我发现。

有些变化,只有最贴近的人才可以感受到。从那之后,我与志隐,都开始为造人努力完善着自己。

我对他说:“孩子是我的。你永远要记住,你只是借来用用的。”

他微笑,可能他真的想通了。如果,既逃开他不喜欢的婚姻,又可以有己出的小孩,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继续努力着。

因为这样的约定,我们比从前更加要好,完全过起了居家的生活。

也许他内心深处是有歉疚的:既然不能给我婚姻,给个小孩再转身离去总是可以的。

我们恩爱非常,却不谈爱情。只等待那个孩子的到来。

因为性爱的圆满,我们更加相互依赖。我们重新发掘了性爱的乐趣。

志隐是一诺千金的君子。他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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