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2/4页)
心是不可能诞生这样一次轰轰烈烈的大变法的。秦孝公的坚定的执政理念才是这次改革得以成功的先决条件。
不仅如此,君主的意志还决定了主要的施政方向。当初卫鞅也即后来的商鞅仅仅是向孝公推荐自己的才能就达三次之多(有说是四次),最终秦孝公才决定起用卫鞅来实施变法之举。第一次召见时,孝公问以治国之道,卫鞅历举羲、农、尧、舜为对,语未及终,孝公已昏昏睡去矣。卫鞅的滔滔不绝倒成了绝佳的催眠曲。若卫鞅的主张得以施行,秦孝公或可以成为一代如尧日舜天之圣主,自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那是不可能的。秦孝公对卫鞅的评价便是:“妄人耳!迂阔无用。”秦孝公第二次召见卫鞅,鞅备陈夏禹画土定赋及汤武顺开应人之事。孝公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客诚博古通今,然古今事异,所言尚未适用。”可见孝公对于成为象夏禹、汤武之开一代基业的明君并不感兴趣。
只是在第三次秦孝公听说卫鞅更有伯道之术以自荐才顿时有了极大的兴致。卫鞅甫入,孝公便问道:“听说你有伯道之术,何不早赐教于我呢?”卫鞅却回答说:“并非臣不想说,只是伯道之术与成就帝王之术迥乎不同。帝王之道在顺民情;而伯者之道,必逆民情。”一句惊世骇俗之语顿时令孝公勃然按剑变色。卫鞅却不管不顾地解释说:“夫琴瑟不调必改弦而更张之。政不更张不可为治。小民安于现状,不顾百世之利,可与乐成,难于虑始。如仲父相齐,作内政而寄军令,制国为二十五乡,使四民各守其业,尽改齐国之旧制。此岂小民所乐从哉?及乎政成于内,敌服于外,君享其名而民亦受其利,然后知仲父为天下才也。”孝公这才叹服:“此诚有仲父之术。”
卫鞅诚有才矣。“帝、王、伯”三术均备,秦孝公独采纳其伯术,可以说这才是商鞅变法能成功的先决条件。为达此目的,秦孝公根本不在意推行这种主张将会有多么的“逆民情”,会打乱旧有的秩序,对现存的制度造成多么巨大的冲击。后人独推崇商鞅在变法中的作用,其实秦孝公才是决定这次变法成功的大环境。
孟尝君之未遭遇明主是他无法施展自己才能的原因的一个重要方面。另一个原因在于,齐国并不具备彻底变法以图使秦国臣服的条件,孟尝君处于他所在的身份和地位也不可能成为象商鞅式的改革家。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之出现要有十分苛刻的历史条件,诚可谓百年难于一遇。具体到战国时期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条件:一、它必须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因为社会的发展不可能超越历史条件而存在;二、改革必须得发生在一个新兴之国或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又比较落后的诸侯国。这却是因为在一个国家是存在着一定的惰性的,不被逼上梁山是断然不会痛下决心进行这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的。现有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相对完备倒很可能成为妨碍改革产生的天然的瓶颈。所以改革适用于力图后来居上者,后发制人者;三、要求改革的国家还必须是具备一定实力的国家,一个“鼻屎大”的国家除了疲于应付周围各虎狼之国的蚕食和掠夺外既无改革之动力,也不可能产生有利于改革的稳定的条件,更无法巩固改革之成果。齐国作为老牌的诸侯分封国,经济条件远比当时实施过改革的魏、楚、秦三国要优越得多,政治制度、文化制度较之完备许多,这些却都成为妨碍改革的天然绊脚石。同样改革家之诞生也是有条件的,作为奴隶主贵族的忠实代表的孟尝君之流是不会成为为封建地主阶级倡言的改革家的,因此对他作此要求是不符合历史的。孟尝君之作为一个政治家只能成为一个守成型的旧式政治家,按旧有的标准来说是很不错的,但是换一个角度来说,他可能是改革的最大反对派。他越是杰出,越是优秀同时也就越“反动”,越是会违逆历史潮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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