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3/4页)
跟了老板去了内堂,慢慢选药去了,谁知我静坐在大堂干等。我坐等了一会儿,觉得陪他逛药店,实在太耽误时间。
所以当南英终于走出来前厅的时候,我撒娇央求道:“南英啊,我求你了,我好容易出府来,你又让我坐在个药铺子里干等,你还觉得我和药呆了这么多年不够啊,药气伤身,我看我还是去逛衣服店和别的好玩的吧!拜托拜托!”
南英看了我半晌,我伏低做小,拱手,再拱拱手,南英终于笑着同意:“你可以去逛自己感兴趣的地方,前提是阿笛必须陪同!”他斩钉截铁,没有商量余地。同样高大的阿笛站在南英身后,冲我温厚的一笑,
我没见过阿笛的剑术武功,但既然南英托付,想来阿笛武功一定也是很不错的。不过我不在乎,又不是电视剧,普通社会的普通人,生活哪有那么危险,让你随时随地的遇到个坏人。不过有鉴于我今天带了贵重物品出门,有个保镖还绝对是一大好事,就是卖东西被阿笛看到的话,不太方便。不过总比被南英时时刻刻的盯着好,于是我妥协。
我丢下南英在药铺里,快快乐乐得拉着三个“仆从”逛街去了……
我先是领着新兰在路边的摊贩上买了个肉包子——亲来古代,怎么能不在路边吃有名的古代肉包子呢!虽然味道确实没怎么好,但我们顺便和卖肉包的小贩打听到,城里最大的古玩玉器买卖的店铺净缘行就在和这里隔了两条街不远的地方。
我的行事风格,向来是要提前做好准备,尽量做到时间充裕的。玩其他东西之前,直奔净缘行,我总觉得这古玩店的名字听着像个尼姑庵,真是有意思。明明是金钱的买卖,却一定会起个风雅的名字。这净缘行确实也没叫我失望,老板也是个识货的。在我运用了现代谈判技巧和提供了这么些不算名贵却是货真价实的好物件的情况下,我在内堂把这些生辰礼物的绝大部分出售,一共卖得两千三百两纹银。新兰同我入的内堂,我寻了个借口把阿笛留在了外面,为了不显得特殊,留吉祥陪着阿笛。
新兰对我进行教育:“都督府奴仆做得年资久的,一年可得五两纹银。”我才有数,知道两千三百两是不小一笔钱。可是我也听新兰说,在城里最好的饭馆——黄鹤楼,一餐下来也要二十两,我也知道,这些钱也并不是特别多,只能作为启动资金,我就明白了即使是历史上最繁华富庶的唐朝,这个时代贫富差距其实是很大的。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大抵如此。
我怀里揣着两千三百两银票,有了启动资金,我就开始寻思,应该做什么生意来赚钱。一上午走了很多家店铺,心里有了两个想法:东安街有家裁衣铺,地角很好,做裁衣生意,客流量不大,完全是贬值了这个地理位置,我和老板攀谈了几句,老板虽然看我年纪轻,但因为身着讲究一看就出身富贵之家,并不敢怠慢。老板似乎也不满意生意,想要把店顶给别人来做。我离开后,强迫阿笛去装作商家问问价钱,阿笛虽然百般不情愿,可我在店门口等,他也不敢违命,只好去问,问得老板愿意五百两出售店铺。
我心中略微有数,觉得我的想法可行——古代并没有成衣的概念,这来的一年多中,府中无论小姐少爷还是家丁丫鬟,穿衣服都是有裁缝量身选布料做的,这样很慢,也不知道穿上身是否好看合身,全凭裁缝是否做得。如果不好,改起来又很麻烦,完全没有办法选择款式。
如果我像现代一样,制作成衣用不同的号码,摆在位于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的店里,一定可以吸引到很多男女顾客来。而且我可以分男宾女宾试衣间,这绝对是个新鲜的注意,和可能有很大的客流量和生意。况且我可以设计款式,更可以成为一大卖点。
第二个主意,我留意到,这边的茶楼里,有些唱曲的,依依呀呀的很无趣,但是确实吸引茶客的一大卖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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