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4页)
的小山丘及周围山脉的名字…亭山。
宁晨二人坐在了与石碑同样材质的楠石板上,背靠着柱子,宁晨从怀里取出了那四个用白布包好的麦团,分了两个拿给了宁辉。宁辉也不客气,同时拿出了自己的酒葫芦,与宁晨一起就着自家酿的老酒吃喝了起来。马上就要进山了,不吃饱,可不行。
亭山共有一十二座,其中主峰地处武宣郡东南,山高入云,溪流环绕,绿树遍植,山上多为月松,一年到头,方圆百里之内,皆不褪色,若从远处眺望,郁郁葱葱,当真是一片盛景。
宁家村,地处亭山北麓第三座小山脚下,并被其他两座所环绕,形成了一个小型的怀抱内,因为这座小山头不高,所以村里人一般称它为矮墩子,当然这矮也只是相对而言。村尾有一条小溪,其由主峰一直流下,穿过山脚,来到宁家村,穿越村子而过,平日里,打水做饭,取水洗漱都是在这条小溪。所以寅时做饭,卯时洗漱,辰时打水,未时倒些杂物都有规定,也十分便利。
不久,宁晨二人便吃喝完了,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因为宁辉自酿的老酒十分的地道,还加入了赤阳参浸泡,所以喝完之后,两人身上好像都燃了一团火,就连这寒冷的天气都似乎变得温暖了起来。
“呃,宁哥,我好了。”宁辉收好了酒葫芦放在亭子里,打了个响嗝。说罢,就准备往先头放置着绳索、皮袋子的小木屋走去。
“等下,再检查看看,东西都带齐没,别到用的时候才发现没有。大雪天进山,可不是闹着玩的。”宁晨一边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小皮袋,借着今夜略微有些昏暗的月光和雪地反射的白光,开始检查了起来,这皮袋子用雪兔皮硝制鞣革做成,有些泛黄,但针脚细密,重要的链接位置还缝了数遍,两边的边角也给仔细的处理过,保证不会嗝着手,开口由牛筋束好。只见其中有数层,一层放置有一小团用麻线系好的有引火用途的火星草绒。一层放有一小卷用烈酒浸泡过并晒干的干净白布,一条卷好的岩层牛的牛筋,这牛筋极细且坚韧,是祖父留下来的,可能是他最为珍贵的东西了,一小袋祖传方子制成的伤药,一小袋不知名药包。一层放有一小袋盐巴。另一层有枚清荷纸包,不知放有何物。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匕首试了试开口的松紧,正好。
“宁哥,嫂子对你真用心。”宁辉翻出自己的小包,摸了摸脑袋,又看了看宁晨手上的,虽说自己的也不差,老婆也做得很认真,可手艺上的差距必须承认。只是可惜了,自己这么巧的一双手,偏偏娶了个不太会做针线活的娘们,难不成要自己来做这活计,别说自己不爱做这长长短短的零碎,就算自己要来,家里的婆娘也不愿意。看来自己这辈子是用不上这涨脸的玩意了。不,赶明儿,让自家婆娘多学学,不求水平一样,能提高就行。
想完也赶快检查了起来,一般说来有些必须的东西大伙都差不多,只是会根据经验各自添置些用具。宁晨查好后,借光看了看对面手上的牛皮袋子,还有些似是花草的装饰,显然也是很用心的,只是似乎针脚略微有些不齐导致整体有点别扭。笑了笑,说道:“你的也不错。”
宁辉听到后,立刻将袋子收回胸口,脸上有些红。“赶快走吧,哥。”二人一起顺着上山的小路走到了给迷路人歇息的小木屋内,拿好绳索,竹筒,皮袋,火把和弓箭。顺着砍柴人在矮墩子上开辟的小路,二人向大山深处走去。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翻过了矮墩子,又来到了“二将军”的脚下。“二将军”位于矮墩子之后,比它要高出一倍,在村子里就能看到这座高山,山高林密,所以村子里的人一般砍柴都选在矮墩子,但采药人喜欢来这碰运气。“来。赶快撒上。”宁晨从皮袋中拿出了那不知名的药包,将其中的粉末倒了出来,瞬间弥撒出了一股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奇怪味道,说不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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