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3/5页)

的侨汇商店。珠光宝气地闪耀着。门开了,有位汉子拥着一个满身华贵耀眼的风流姑娘走了出来。貂皮大衣一闪一闪的。

那位汉子一眼看见我们,站住了:二位在这儿?

又是络腮胡。看看我们面前那肮脏的破瓷碗中的泡馍,他豪爽地笑了笑:尝尝小风味,有点意思。

我们不想站起来,觉得没有必要这样惊动。然而,又不甘心这样坐着,因为小板凳太低,而小条桌几乎抵在膝下。局促着,仰望着对方说话,也太不平等。

咱们也来两碗吗?络腮胡笑着问他的妞。我理解他的意思,那是为了安慰我们的自尊心。

貂皮姑娘摇摇头,撇着嘴嗯了一声。

络腮胡扬扬手朝我们“拜拜”了一声,走了。

我们照样理直气壮地吃我们的泡馍。我们不管灰青色的风卷着碎纸片在身边打旋。眼不见为净。我们面对面的目光照射着这一方空间,自是和平、宁静、纯洁的世界。只有微笑像阳光一样在这里闪亮。

陌生的小城(22)

我的歌唱居然在小城中广播了。无线广播,有线广播,还真是响了几个夜晚。

就有许多小伙子来向我祝贺,哄闹的笑声掠过又掠过。姑娘们开始冲我微笑,有的姑娘甚至看见我就交头接耳地介绍。

不知是哪一天的小城市报上,还登了一块怪形积木似的文章,把我描述了一番。

我便被这篇报道圈在一个怪形框中,像一只绵羊被圈在陌生的栅栏里,准备被屠宰一样。

我觉得不自在,好像衣服穿错了。

于是,我又恍惚起来,依附着暖壶飘来飘去。

一切又都是身不由己的。

舞台的灯光强迫地照射着我。我面对着五光十色的旋转的光线,半梦半醒地站在麦克风前。吉他像个酣睡的大洋娃娃在我怀里躺着,我腾云驾雾,恍兮惚兮地拨着琴弦,听见自己的歌声很陌生地在远方响起。一条青草铺就的小路在金色的沙漠中延伸向天边的地平线,血红的太阳又圆又大,占满了半个天空。有一支小树尖尖地挺立在沙漠中。刺破了天空,也刺破了太阳。太阳流血了。染红了沙漠。沙漠变幻出各种房屋,万花筒一样叠印闪烁。

我好像听到了掌声。像遥远的海潮。我被潮水托着,无法回到岸边。我飘浮着,又从远方唱起。吉他还像大洋娃娃,在我怀中听任摇晃。

缤纷的色彩没有了,只有一片耀眼的光亮。

不知何时,我和妮妮走在冷嗖嗖的街上。两边的行人抱头鼠窜一般刷刷刷地闪过。凄冷的路灯无情无义地照着,每盏灯都那样忧心忡忡。

妮妮挽着我,一边走,一边侧头避过戗人的风。她很快乐,她说:你唱得太成功了。

我不知道成功在此时的全部含义。我只知道有几张钞票加在了我的钱包里。

这个世界,还是要钞票才能生存的。钞票转化为一切,一切又转化为钞票。

权力,才能,地位,社会关系,体力,天赋,勤劳,以及相貌,美色,都可以被钞票同一起来。

钞票如同阳光,黄黄亮亮地照着世界。

我没有力量蔑视它。

我没有力量时才蔑视它。

好像矛盾?不矛盾。

前面,冷凄的立交桥上,站着一个怪模怪样的路灯。它照着桥头。路灯下,站着几个怪模怪样的人。

他们拦住了我们。

要钱,我把钱包掏了出来,递了过去。要打,他们扇了我两个耳光,我不过是低下头,任他们再打。要我滚开,把妮妮一个人留下,我站在那儿没动。一个穿黑皮靴的小子晃着逼近我,手里晃着什么亮闪闪的东西。我低下头直冲他怀里撞过去,听见一声惨叫,又听见远处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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