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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的继承者。但他们即占有大量智慧、聪明、漂亮的女性;而又“聚而不御”;就对中国古代人口带来了巨大影响;多妾制的结果使得留在民间的女性无论长相或智力都极为一般;按照遗传学;这种做法;显然对中华民族的身体素质提高不利;特别是几千年来一代一代这样的选拔;其影响非常深远。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它有害于养生;有害于传种;有害于蒙养;有害于修学;有害于国计。”
4。1。3多妾败坏社会风气
古代社会;广纳妾的现象一直盛行于上层社会;这使封建统治者荒淫无度;政治腐败;生活奢靡。多妾制也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人多娶就会一人无所娶;使得社会阴阳失调;天下之男无妻者众多。一夫多妻制的长期存在断送了多少次中国历史上大好的改革与发展机遇;给后人留下了一个沉重而值得深思的课题。
4。2妾制的废除
洋务运动以降,缠足、吸大麻、蓄妾等恶习逐一遭到抨击。反对缠足的直接动因是缠足的女性形象遭到西方人的嘲笑,使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在洋人面前抬不起头。而对于纳妾,态度就暧昧得多。民国建立之后,虽然有人撰文提倡废妾,但当时最著名的文化名人并没有参与,也并没有引起社会轰动的效果,更不必谈移风易俗了,而一些受过西方文明熏陶的知识分子甚至对蓄妾表示理解和同情。一日本人写道:“留学生一谈起鸦片就觉得丢面子,而同是这位青年,谈起第二夫人、第三夫人之类,就侃侃而谈,说自己也有,甚至因此看不起别人。”'22'1925年在《妇女杂志》上曾经发生过一场关于“新性道德”的讨论,以章锡琛'23'为首的一派提倡绝对的“恋爱自由”,倡导性解放。他认为:在当下,前妻往往不肯离婚,男人也绝对不能因为另有所爱而强迫她离婚,所以抚养妻子成为男人的义务,要和别人恋爱与否也是他(她)的自由。如果经过两配偶的许可,只要不损害社会和其他人的利益,一夫二妻和二夫一妻性质的不贞操形式,也不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新性道德”实际上给蓄妾制提供了继续存在的空间。林语堂曾说,在自由恋爱的旗号下,离婚对于四十岁的男子与四十岁的母亲来讲是不可能平等的,娶妾不过是我们祖先用以取代欧美离婚的方法而已:“在过去,往往有一个实际是好妇女,受了环境关系的支配,致勾搭上了已经结了婚的男子,而她又衷心爱他,因服顺自动的愿充偏房之选,并心谦下的服侍大妇。而现在则各不相让,彼此掮着一夫一妻制的招牌,想撵出另一个人而镶取她的地位”。学者许地山则说:一夫一妇制已显出破裂,一直有两种障碍使它不能美满,这便是**与纳妾。男子因为地位、名誉等等原故或者不能实行恋爱自由,当经济充裕时,便会纳妾。道德上虽能限制,但不可能彻底废除,因而最好实行无夫无妻制。'24'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纳妾。”两三年间,就将这一沿续数千年的恶习一扫而光,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新中国出生者几乎完全不知道“妾”的意思,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终结这一恶习的过程本身也被人们淡忘了。
结论
婚姻制度的实质在于对性行为的限制。这种限制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首先是限制了父母辈和子女辈的性交,然后是限制了兄弟姐妹之间的性交,然后又实行伙婚制,而且从族内婚发展为族外婚,最后才建立了一夫一妻制。
蓄妾的理由,在古代主要强调延续宗嗣,到现代,这一理由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土壤。现今,婚姻自由的观念深入人心,结婚、离婚再也不受大家庭的干扰。但近些年风行的“包二奶”现象,又勾起了我们对纳妾的记忆。不同的是,古代妻妾同堂,如今分庭抗礼,但一个男子同时占有多个女子的本质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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