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3/5页)
把金武堂给吃垮。
今夜三更,他更显得挨饿,受不了了,他决定潜至厨房偷点东西吃。
反正不远,他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倒是落落大方绕过两落厢房,亲临厨房。
这里全是佣丁混居处,并不重要,根本毫无守卫,他得以免询问而靠近。
但进入厨房之后,他得小心了,说不定就有人睡在此,若发出声音,难免会惹来麻烦。
他小心翼翼潜了进去,黑暗中,并无动静。里头传来应有的腥刺味。还带着炉火将熄未熄的熏烟味、他搓搓鼻子,然后已发现淡红炭顶上吊着一长串烤鸭,正接受烟熏,一横排、少说也有上百只。
这可好了,如此多,偷它一只谁又知道?而且还是现成的,他当机立断,很快潜去,摘下一只,溜身即走。
进着黑暗,他溜到角落,着看四周。该是柴房,他推开木门里头没人,干脆躲了进去,狠狠地啃食起来。
“不错,味道上乘,让人吃了还想吃!”
毛盾满嘴赞不绝口,吃的比什么都过瘾,啃完大腿啃翅膀,再啃胸肉,一只快吞光,肚子胀得很,干脆躺靠柴堆,舒舒服服啃个爽。
然则就在他躺下,舒服啃两口肉的同时,他眼睛余光已发现柴堆上头也有一对眼睛往下瞧,青青地,他以为是猫,再想瞪眼,以表现人类威力将猫逼走,谁知青球变成酒红眼,还有酒糟鼻,还有散乱灰发,竟然是一个糟老头。
毛盾眼睛扭伤了,僵在那里不能动,一大口香肉也忘了嚼,做贼披逮的窘困让他一时难以自处。
那糟老头已露出邪恶般挑弄怪笑,嘴巴一张,两颗大门牙不见,瞧来甚是滑稽,声音有些漏风而带酒味:“好小子,偷吃腥偷到厨房来了?”
“我……只是捡他们不要的而已……”毛盾尴尬回答。
“这么好吃的肉会有人不要?”
“对啊,否则怎会挂在竹竿上任由火烤熏?”
“有道理,可是竟然有人把这么可口的香肉丢掉?实在让人猜不透……”
“其实……也不用太伤脑筋,你看我也可以不要,给你如何?
毛盾反正吃饱了,手中还有鸭头及脖子,干脆送给老头他吃了,有罪也能大家担。
老头果然禁不起诱惑,立即伸手枪过鸭头,放入嘴巴,配一坛不知什么酒猛啃起来。
毛盾直皱眉头,这老头少了大门牙还那么厉害,竟然连鸭头一同啃入腹中,一直叫好吃好吃。
“还有没有?”啃光的老头仍一副馋样。
“就剩我吃过的骨头了……”
“没大没小!”老头白蹬一眼:“你不是说厨房有很多没人要的?再去给老夫拿两只过来。”
“这……”
“犹豫什么?”糟老头故意提高声音,大有喊抓贼之势。
毛盾瞧他连骨头都吃光了,想来个同流合污罪名都说不着,一时紧张连连叫好:“小声点,要吃肉也得偷愉地吃,要是引来一群野狗,到时想吃都吃不者。”
“有道理,快去快去!”
毛盾没办法,只好再潜回厨房,又偷了两只烤鸭回来、那糟老头一时心花怒放,频频点头:“有你的,老头我混在此处一阵子,今天吃的最爽快!”他接过烤鸭,又推出酒坛:“来,你孝敬老人家香肉,我孝敬你陈年老酒。”
毛盾对酒似乎也有偏好,这全由于道士做久了,三两天总要开坛祭神,酒是祭上台,神没喝着,全落进了他和毛头肚子,久而久之也练得一个好酒量,更对美酒颇有心得。他接过手,刚喝了一口已啧啧叫奇:“陈年女儿红,不只二十年啦,还是刚从泥封倒出来的,香气未散呢!”
“内行,内行,佩服,佩服,小鬼你混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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