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3/4页)

十八世纪后期,这个城市出现过一个名叫蒂空·布罗蒂的男子。白天是木雕匠人兼市议会的议员,但是到了晚上就摇身一变,成了赌徒和残暴的强盗。直到很久之后,此人才现出原形并被判处了死刑。二十岁的史蒂文森认为,这个人正是爱丁堡上流人士的象征。他不再去常去的教堂,而开始出没贫民区的酒吧。

对儿子要成为文学家的理想宣言勉强给予了认可的父亲(他最初是想把儿子也培养成工程师的),唯独对他的弃教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在父亲的绝望、母亲的眼泪、儿子的愤慨当中,父子间的冲突不断上演。看到儿子陷入破灭的深渊却毫不自知,在这一点上完全还是个孩子,可另一方面这个儿子又在逐渐变成大人,以致完全不肯接受父亲善意的劝告时,父亲绝望了。

这种绝望,在过于自省的他身上以一种奇特的形式表现了出来。经过几番争执后,他不再试图责备儿子,而开始一个劲儿责备自己。他独自长跪,流着泪祈祷,激烈地谴责自己由于自身不到之处致使儿子成了神的罪人,并且向神忏悔。在儿子那边,则无论如何不能理解,身为科学家的父亲为什么会演出这么愚昧的行为。

但是,每次和父亲争论之后,他总会不快地想到:“为什么一到父亲面前,自己就变得只会发一些小孩子式的议论呢?”虽然在和朋友交谈的时候,自己明明能够潇洒地大发精彩(至少是成人式的)议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始的教义问答、幼稚的反奇迹论,只能用最笨拙的哄小孩的事例来证明的无神论——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思想只是些如此幼稚的东西,可一旦和父亲针锋相对,结果千篇一律总是变成这些。不可能是因为父亲论法高明,所以赢了自己。事实上,要驳倒对教义没有做过细致思考的父亲是非常容易的。但问题是,在做这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的过程中,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态度变成了连自己都讨厌的孩子般的歇斯底里,并且连辩论的内容都变得既浅薄又可笑起来。难道说,是自己身上还残留着对父亲的撒娇(也就是说,自己还没有真正变成大人),它和“父亲仍然在拿自己当孩子看”互相起作用,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吗?又或者说,自己的思想原本只是廉价的、未成熟的外来之物,当和父亲朴素的信仰对峙时,它表面的装饰部分被一一剥去,现出了真正的原形吗?那时的史蒂文森,每次和父亲冲突之后,都不得不感到这些令人不快的疑问。

史蒂文森表明要和芳妮结婚的意愿之后,父子间的关系再度紧张起来。对托马斯·史蒂文森来说,比起芳妮是美国人、有孩子、年纪又大这些因素而言,问题的关键首先在于,不管事实如何至少在户籍上她现在还是奥斯本夫人。但是我行我素的独生子活了三十岁头一次下决心自己养活自己——并且养活芳妮和她的孩子,毅然远离了英国。父子之间变得音讯不通。

一年后,当通过别人,听说在隔着几千英里海洋和陆地的远方,儿子一边和病魔搏斗一边每天连不到五十便士的午餐都吃不饱时,托马斯·史蒂文森终于忍不住了,伸出了救援之手。芳妮从美国给未见过面的公公寄来自己的照片,并附笔说:“照片拍得比本人漂亮很多,所以千万不要以此为准。”

史蒂文森带着妻子和继子回到了英国。出人意料的是,托马斯·史蒂文森对儿媳大为满意。以前,他虽然清楚地认识到儿子的才华,但是总感到在儿子身上,有一种从通俗的意义讲不能令人放心的地方。这种不安,即使儿子的年龄再怎么增加也是无法消除的。但是如今,由于有了芳妮(虽然一开始反对这场婚姻),他感觉儿子得到了一个务实而可靠的支柱。将美丽、脆弱、花一样的精神支撑起来的,充满生气的、强韧的支柱。

经过长期不和之后,一家人——同父母、妻子、洛伊德——一起在布雷伊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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