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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一方,也不是一方“同化”一方,而是在两种不同文化中寻找交汇点,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双方文化的发展,这正是“和”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追求在不同文化之间通过对话,实现和谐相处。现在中西许多学者都认识到通过对话沟通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的重要性。例如哈贝马斯提出“正义”和“团结”的观念。我认为,把它们作为处理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关系的原则,应该是很有意义的。哈贝马斯的“正义原则”可理解为,要保障每一种民族文化的独立自主,按照其民族的意愿发展的权利;“团结原则”可理解为,要求对其他民族文化有同情理解和加以尊重的义务。只有不断通过对话和交往等途径,总可以在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形成互动中的良性循环。2002年去世的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提出,应把“理解”扩展到“广义对话”层面。正因为“理解”被提升到“广义对话”,主体与对象(主观与客观或主与宾)才得以从不平等地位过渡到平等地位;反过来说,只有对话双方处于平等地位,对话才可能真正进行并顺利完成。可以说,伽达默尔所持的主体—对象平等意识和文化对话论,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重要理念。这种理念,对我们今天如何正确而深入地理解中外文化关系、民族关系等等,具有重要的启示。无论哈贝马斯的“正义”和“团结”原则,或者是伽达默尔的“广义对话论”,都要以承认“和而不同”原则为前提。只有承认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和国家可以和谐相处,不同的文化传统的民族与国家才能获得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广义对话”才能“真正进行并顺利完成”。因此孔子以“和为贵”为基础的“和而不同”原则应成为处理不同文化之间的一条基本原则。

儒学的现代意义(9)

自我身心内外的矛盾

如果我们以儒家的“合天人”(天人合一)的观念来为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提供某些思想资源,以“同人我”(人我合一)的观念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那么我们可以用“一内外”(身心合一)来调节自我身心内外的矛盾。现代社会,由于种种内外的压力,特别是人们无止境地追求感官之享受,致使身心失调,人格分裂。由于心理的不平衡引起精神失常、酗酒、杀人、自杀等,造成了自我身心的扭曲,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病,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宁,其原因正在于道德沦丧,致使人失去了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对这样一种情况,许多有见识的学者都为此提出救治的理论和策略。从中国传统文化看,可以说儒家对人的身心道德修养和人格培育给以特别的重视。

在《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说:“闻道反己,修身者也。”意思是说,知道了“道”,就应该反求诸己,这就是“修身”。《大学》这部书更加特别强调人的道德实践对于建设理想的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它的第一章中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朱熹注说:“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己及人,使之亦有去其旧染之污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明德:真实无妄的道理。)明明德,新民的目的在止于至善,达到作人的最高境界。所以《大学》中认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天子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