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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的三大组成部分,即职代会、居委会和村委会。1997年9月,*十五大提出了“扩大基层*”的政治建设目标。报告指出:“扩大基层*,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最广泛的实践。”从报告的内容来看,扩大基层*的最直接表现就是把城乡基层政权的*建设纳入基层*范畴;同时,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原则下,扩大了基层*的运行空间。然而,2002年召开的*十六大,虽然依然坚持“扩大基层*”的建设目标,但在“扩大”的取向上有了一些变化,最明显的变化是:强调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同时,不再将基层政权机关的*选举和*管理列入基层*范畴。也就是说,基层政权机关的*运行不属于基层*范畴,但人民群众对基层政权机关的*参与和*监督则属于基层*范围。*十六大对基层*边界的重新划定,实际上也就划定了基层*扩大的实际空间。*十五大、十六大对基层*边界划定的微妙差异,实际上蕴涵了这样深刻的政治问题:在扩大基层*问题上,国家与社会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种博弈关系。这种博弈关系也体现为新闻界和学术界热衷于用“草根*”的概念来表述中国的基层*的观念和学术倾向。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公民协商与中国基层民主发展(2)
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推进基层*建设的历程看,这种博弈关系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只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之后才开始出现并逐渐发展的。结合这个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和政治变化不难看出,其中的动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基层*进入法制化保障和制度化运作时期,由此形成的制度空间,既是国家通过*机制解决变革社会问题的空间,也是社会通过*机制表达利益、监督政府、维护权利的空间。其二,进入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不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孕育出日益独立的社会和自主的个体,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变化。这种变化在不可避免地带来诸多新的社会问题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政治参与。开发基层*是吸纳政治参与、协调社会关系、化解利益紧张的最好途径。其三,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不论国家还是社会,在深刻反思了中国*发展的道路与路径后,逐渐形成了一种共同的选择——走渐进的*发展道路。而扩大基层*,是这种*发展的基本路径。由此可见,国家与社会在基层*发展问题上的博弈关系得以出现的关键点在于,进入90年代之后,不论从哪个角度讲,基层*都成为国家与社会的共同需求。只是各自的追求略有不同。对于国家来说,扩大基层*的基本目标有三:一是推进人民*;二是培育社会治理,弥补国家退场之后的基层社会治理真空;三是协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保障政治与社会稳定。对于社会来说,其目标也有三:一是维护日益增长的个体权益;二是满足不断增长的政治参与;三是有效运行手中的*权利。实际上,国家的追求与社会的追求本质上并不矛盾,两者有着深刻的内在一致性。但是,由于逻辑的出发点不同,这种并不矛盾的追求无法完全糅合。国家追求的逻辑出发点是制度的*化,即基层*制度的*化;而社会追求的出发点是*的制度化,即基层*需求的制度化满足。因而,国家力图在制度范围内扩大*,而社会力图用制度不断肯定和巩固*的新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自然就形成了强大的制度创新动力。这种动力很快被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尤其为基层政府所吸收,成为基层政府推动政治体系改革试验和制度创新的合法性基础。于是,出现了超越《宪法》规定的乡镇长*这样触动根本的改革试验。对于国家来说,其经济与政治发展既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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