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3/5页)
言,吃亏在眼前。“得意再往”按常人理解占便宜没够。
《岁月情缘》首发25万册,这一数字固然体面,首发比《随想》多了7万册,这等于是卷土重来,应该说这本书,下了比《岁月随想》更多的功夫,但却少了新意,有点老调重弹。虽然在二位才女的要求下,我在行文时比上一本书下了更大功夫,但少了那份我所追求的行云流水的率性。
此处我说的是我追求的,并非已达是境。
文人嘛,还要庄敬谦逊。不过,太过斟酌,虽使词汇更多姿和语句更华丽,的确是少了那份自在。这使第二本书追求更完美反而又有了不足之处,不过总的来看我仍满意。
但出第二本书时,我身旁多了一些审视甚至挑剔的目光,第一本书的出版前后,产生的未可预知的效应,是十分吸引人们眼球的一件事。因此,这第二回的出书时就有一些特别的目光了,但对这本书,至今还没挑出太多的毛病,不过我自己太热衷于外部的热闹了。在促销上走了偏锋,不是像以往只在新华书店签售,而是多了商业色彩与商家联手促销,他卖货我签书。说到签售,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作者并不是自产自销者,无非是书店或商家从出版社以低于市场价折扣买进,他们或卖或给买自己商品的人送一本书,促销自家商品,本无可厚非,但这种场合,我的出现,别人会怎么看就不好说了。其实我一分商家钱也没挣,纯属赚个人气,赚个名声。但在山东出了情况。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2)
北京某报转载江南某晚报所发山东撰稿人写了一篇《买鞋才能获签名 赵忠祥泉城卖书遭冷遇》一文,文中说,某商场某摊位必须买一双鞋,才能得赵忠祥一本《岁月情缘》。于是“读者寥寥无几,面面相觑难以理解,相互询问,甚至高声喧哗:‘赵老师,您是售书,还是卖鞋。’”寥寥无几何来喧哗?
北京某报与我一向交往甚厚,曾多次对我保护野生动物的心愿和第一本书进行过不止一次的报道,而这次却在我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篇文字原封转载,转载文中有两个地方使我很不高兴。一是把我的《岁月情缘》错印成《风月情缘》,二是载文之后又发一个编者按,欢迎广大读者对赵忠祥这一现象讨论下去。
我的“岁月”改成了“风月”,而一般人或我本人都会把风月理解成风月场所,伤风败俗哪有什么情缘,我把这家报纸的转载,发编后语再加上改我书名三件事连在一块儿,我认为这是故意作贱人,居心叵测。
事隔多年,我用今天的觉悟来回顾当初,假设我当时装聋作哑,硬咽下这口气,也未必气成半身不遂来,就不闻不问不接招,这叫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应当这么做,但我那时虽年事已高而修为太差,觉悟太低,我采取了“恩怨分明”,不平则鸣、还以牙眼的方法。
而当时,我知道,假设我写一篇不同看法的文章,不但这家报纸不会采用,说有什么不同想法欢迎来稿,其实那并不包括被他们骂的人我在内,而且其他平面媒体就算与他们有竞争,但按他们的行规也不会采用。连一家境外传媒都表示过,“我们不会得罪同行。”这家媒体邀我做一个专访,我问假如我点了××报的名可不可以在你栏目中播出去?据她请示后说真的很为难。这叫什么逻辑,我就不是新闻人吗?他们登我的不实之事,怎么就不考虑同行义气呢?何以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呢?
于是我宣言“沉默不是我的个性”,我有话要说,而且机会太多了。不久北京举办书市,邀我参加,我想那天媒体一定会采访我,我正好利用这次采访表示我的态度,有人依仗自己的媒体,我依靠我的名望,只要我愿意,总有许多能说话的地方。到了书市我发现我不仅在电视、演艺圈能有媒体不断关注,在图书圈仍有不少记者采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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