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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进行联系,耐心说服,声明厉害关系,最终使得该经销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在对陈先生赔礼道歉后补发了产品。
解析:对电视购物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美容产品、减肥产品、医疗保健器械以及生活用品等领域。造成投诉的原因多为广告内容夸大不实,很多广告作出的无效退货承诺根本不兑现。而由于电视购物的绝大多数经销商都在异地,消费者维权面临很多困难。因此,在面对夸夸其谈的电视广告和言之凿凿的承诺时,我们必须选择理智消费。
案例六:电视购物正规公司遇到 “李鬼”
上海市徐汇区消保委接到数起投诉,反映碰到“李鬼”公司,消费者还被蒙在鼓里,不知实情。消费者姚先生投诉称:在看了橡果电视购物播放的可贝尔眼纹消的电视广告后,通过电话拨打其订购热线,收到货核实后发现是假货,与橡果公司交涉要求退货未果,遂投诉至消保委。
工作人员接到该起投诉后,先向消费者了解了相关情况,随即与橡果公司取得联系,通过橡果客服得知消费者收到的并非是真正橡果公司发出的货物,而是网上标志与橡果非常相像的冒牌公司发出的物品。经橡果公司与消费者核实,对方的发货地址为上海××天运快递公司,委托的公司上海市武进路2×9号,并不是橡果公司的真正地址。但是让消费者无法理解的是,消费者拨打的是橡果对外公布的订购电话,那个公司也与消费者联系,核实消费者的地址,并告知货品单号。消费者理所当然地认为就是橡果公司的商品,实际是“李鬼”公司拦截了消费者的电话,并与××天运快递公司联合起来,给消费者送了假货。
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反复与橡果和消费者协调,橡果为了提高顾客满意度,最终同意消费者将全套产品和赠品寄回公司调换,消费者表示接受。
解析:部分电视购物、网上购物的企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管不善,造成了外泄的不良后果,客观上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更有甚者,对外出卖已掌握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难有保障。
由此提醒您:一是谨慎提供个人信息。现在,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互联网等渠道订购商品和服务,往往被要求提供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收入和财产状况等信息。对此,消费者要事先问清商家要求提供信息的内容和目的,如果这些信息与消费行为无关,消费者就得谨慎提供。二是如果发现有诈骗嫌疑的电话销售等情况,消费者要及时向事发地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门报案或举报。
三、真相揭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09年电视购物体验调查实例
北京市消协共搜集了387则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样本,做了体验调查工作,最终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25件商品,邀请15位志愿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对上述商品开展了从观看广告、订购货物、验收货物到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程体验,并填写了调查问卷。同时,对其中6种商品(含一份赠品)的相关质量(材质)在国家珠宝玉石检测中心进行了鉴定分析,获取6份(含一份赠品)质量(材质)鉴定报告。这次体验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部分减肥产品置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中“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减肥类电视购物节目”的相关规定于不顾,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反复播放。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播出的产品就有:
1。香草瘦身胶囊 (播出电视台:黑龙江卫视,播出频次:14次;湖北卫视,播出频次:14次)
2。瘦瘦睡肚贴(播出电视台:黑龙江卫视,播出频次:11次;甘肃卫视,播出频次:1次)
3。韩国一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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