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5页)

刑警红色通缉令上?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的,粉红豹有两百多个成员,干的可都是震惊世界的大案,谁又能想到他们的BOSS,是苏格兰菜市场里一个年过百半的女鱼贩呢?

人不可貌相,在职业小偷和骗子身上,尤其是真理。

至于她自己,她是欠着老板恩情的。

二十七年前,她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村庄里。父亲家里是当地的大户,父辈有四个兄弟,父亲是长子。每个叔伯都有男孩儿,简佳宁的父亲却只有她这个女儿。她出生的时候,妈妈因为难产,没有即时送去医院,生下她后,就离开人世。

据说知道生的是女孩,父亲就一直黑着脸,正好竹篱笆围着的鸡圈里跑出来一只小母鸡,咕咕乱叫到处拉屎。盛怒的父亲冲过去,一把抓起鸡来,朝着砖墙猛摔去,芦花鸡折断了脖子,在地上活活哀鸣到死。

整个家族没有一个人来看她一眼。襁褓里的婴儿,大家只知道她的外号——“芦花”。有新衣服有玩具的兄弟们总是嘻嘻哈哈的在她面前炫耀,有时更会从后面,冷不防一脚把在河边搓衣服的小芦花踢进水里。

每当她瘦小的身子狼狈的从被搅浑的泥水里站起来,湿漉漉的发抖,带着泥沙的水呛得她鼻涕眼泪一起流时,河岸上总爆发出一阵魔鬼般恶毒的狂笑。

她3岁的时候,父亲娶了后母。一个小眼睛、满脸雀斑的肥女人。她本来还对她有一点点善意,但在她隔年生下弟弟后,这点善意也变成了最尖刻的使唤。

5岁的孩子,应该在父母的掌上撒娇,她却开始把总哭的弟弟背在地上,做家里所有的活。没人在踢她落水,因为弟弟在她背上。她在河水里漂洗后母肥大的*,觉得那是世界上最令人作呕的东西。

7岁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便跪在地上抱着父亲小腿请求父亲让她去上学,父亲皱着眉头,因为后母正在说,要送弟弟去上幼儿园。

7岁的芦花想到了死,但她绝不想一个人离去,她想过把田里用的农药放进饭里,然后看着他们幸福的一家人吃进肚子里。

这时,老板出现了。

那时候他还没有发福到现在这个样子。那个年代,人们的衣服刚刚有了一点颜色,穿西装、带金表、鼻梁上架着茶色太阳镜的老板,把满村人都镇住了。

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他在回乡祭祖后,主动跟族长提出要收养小芦花,带她出国。

后来,简佳宁问过老板,为什么要选择她?是因为听说了她可怜的遭遇吗?

老板笑眯眯的说:好像有一天,我看见你坐在田埂上望着天空发呆。你的侧影,很像我的小珍珠。我向村里人打听了你,你的身世,更让我下定决心要带你走。不过你记住,我不是上帝,我不是要拯救你。

“简佳宁”这个中文名字也是老板取的,寓意她长大后,可以简单、优秀、安宁。

简佳宁没有辜负老板的期望,成为了“珍珠”里的骨干。她念着老板的恩情,为报恩她可以随时牺牲自己,因为她总想着如果没有老板,她的生命早就在7岁那年结束了。

但就在此刻,她感觉自己灵魂出窍了。

另一个自己冷眼站在一旁,看着阿松用胶布一圈一圈把她的肉身缠在木椅上,一阵冰冷的寒意爬上她的后背。

离开时汪有奇那震惊、受辱、压抑的表情闪灵般回溯过她的眼前,Benson、Benson,我是无心,也是有意,我要怎么再见你?你真的会来吗?为那样伤过你的我?

酒店房间里,整洁单调。没有阳台,只有一整面的落地玻璃,简佳宁坐在窗边,望见远远一架飞机像被点穴的鸟,僵硬的滑过天际。

她低下头,合上了双眼。

十五 逃离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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