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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始的四个二画单卦的卦形、卦名、卦象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八卦中的早期构成层面起源于雷神崇拜的文化观念,其卦形的产生受到天下雨这类图画的影响,“震、艮”两卦的卦形仍然保留了有关“雷、雨”的象形意味,而“乾、坤”两卦的卦形则是象形构件符号化的结果。

尽管原始的四个二画单卦在语言里统称为“爻”,当文字产生后便存在如何用形体来表现“爻”的词义的问题,而选择其中的某一个卦形作为“爻”的字形亦不妥,因为每一卦形已有专门的卦名相对应。甲骨文的两个“五”相叠的“爻”字,说明汉文字创造后就已有用数字来进行选择不同卦形的手段。当然,“爻”的字形义仅反映出原始的四个二画单卦中的一个,即“乾”卦,这是字形义有时要比词的本义窄的表现。另外,“爻”的字形选择“乾”卦作为数字卦的内容,足见“乾”卦在原始的四个二画单卦中的核心位置。尽管“乾”的本义就是雷神,然而“乾”的“天”义则是比雷神更具概括力的观念,这样的认识至迟在“爻”的字形产生时已是如此。

原始的四个二画单卦后来经重叠后构成了十六个四画重卦。如果仍用《周易》六十四卦中的十六个卦名,且以通行本《周易》的顺序排列,它们是“下C上C(乾)、下D上D(坤)、下C上D(泰)、下D上C(否)、下B上D(谦)、下D上A(豫)、下D上B(剥)、下A上D(复)、下A上C(无妄)、下C上B(大畜)、下A上B(颐)、下B上C(遁)、下C上A(大壮)、下A上A(震)、下B上B(艮)、下B上A(小过)”。

这样,我们目前所能看到的四个数字构成的数字卦便相应地得到解释。比如巴黎归默博物馆所藏的殷墟第一期卜甲上,由上而下排列着四个数字“六一一六”,以单数为阳爻、双数为阴爻转换成符号卦为“下B上A”(小过,下艮上震)。《甲骨文合集》29074片的“六七七六”,转换成符号卦为“下B上A”(小过,下艮上震)。《小屯南地甲骨》4352片的“八七六五”,转换成符号卦为“下A上A”(震,下震上震)。《续殷文存》上七所录铜器上的“八八六八”,对应的符号卦为“下D上D”(坤,下坤上坤)。

(四)八卦的命名

八卦,即八个三画单卦,是在原始的四个二画单卦基础上增形而成的。二画的“震”上再加阴爻为“震”,二画的“艮”下再加阴爻为“艮”,二画的“乾”再加一阳爻为“乾”,二画的“坤”再加一阴爻为“坤”,这四个三画卦中所加的部分,则是原始二画单卦意义的强化。

由于是三画卦,其组合排列又多出四卦,即“离”、“坎”、“兑”、“巽”。

离,繁体字为“离”,字形为形声字,本义为鸟名。“离”很早就有“分离、离开”的假借义,如《诗·小雅·雨无正》:“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勩。”离,上古音来母歌部,“离”发展出假借义“分离、离开”义,是因为来母字多有“分裂”义之词,如“列、裂、利”等。“离”的卦名是因为其卦形两阳爻被中间一阴爻隔成分离状实为天和地分离状而命名。在原始的二画单卦中,一长横为“天”之状,而在“离”的卦形中下面的一长横已表示“地”之状。甲骨文中地之状也用一长横表示,如“立、土”字形下方的一长横。“离”的卦象为“火”,而“离”的词义系统中并无“火”义。卦象为“火”,当指卦形中的两短横,即阴爻的原型雷神在“离”的卦形中已以雷火的面目出现。

坎,其卦形和甲骨文的“水”(字形为河水)的构造相似。水从高处流至低处。《说文》:“坎,陷也。”即地面低陷之处,也是流水汇聚之处。坎的卦象为“水”,综合考察“坎”的卦形、卦名和卦象的关系,应先有卦象的命名,后再填补卦名所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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