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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要加强党的自身整合和建设,通过党员和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真正成为社会的核心力量;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基层自治,并通过自身的政治影响力参与和主导自治,从而在基层群众自治中获得丰富的*性和制度性资源。
第二,整合基层*,规范*运行。在社区空间中,基层*呈现出三大*生活形态并存的局面:一是制度性*生活,即基于基层自治制度所形成的*生活,如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二是开发性*生活,即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开发*所形成的*生活,如各种政务公开、电子政府以及各种商议机制所形成的*生活;三是维权性*生活,即通过各种维权组织和维权行动所形成的*生活。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没有有效的机制和体系对这些*生活必要的整合,使得三种*生活不但没有形成合力,有时反而相互牵制,最典型的事例就是居民委员会与各类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所带来的两种形式*的紧张。在这种相互牵制和紧张中,往往以公共利益为逻辑起点的*形式如居委会*,无法有效衔接或吸纳以私人利益为逻辑起点的*形式如业主委员会。如果基层的各类*生活不能得到整合,并形成有层次、有秩序、有规范的基层*生活,那么,*品质很高的公民协商就难以获得健康发展,即使存在了,也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整合基层*的关键在两点:一是使政党真正进入社会,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核心;二是使制度性的基层群众自治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要将基层党建、基层自治、基层治理以及基层法治全面统一起来。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公民协商与中国基层民主发展(5)
第三,建设公议体系,培育公民协商。公民协商的基础在基层自治以及由此形成的公众参与,但其真正的动力则是来自公共事务参与和公益事业决策的有效开放。这两个领域开放了,协商就有需求,于是基层自治的体制及其所拥有的协商机制就能运行,民众就能参与其中。这两个领域的开放,一方面可体现为基层社会自身公共事务议决空间的全面开放,另一方面体现为基层政权将其决策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利益表达和商议空间开放给民众,让他们充分表达意见、愿望和要求,并进行不同民众之间、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广泛协商。前者的开放,基于自治制度的有效落实和运行;后者的开放,则基于党和政府决策体系的变革以及基层政权对政党、人大和政协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当然,不是为开放而开放,实际上,目前不少的基层社会已经多多少少开放了这些领域。开放的真正目的就是通过有领导、有规划的开放,形成一个公议体系,从而培育公民协商系统。建立公议体系的关键是:逐渐明确哪些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必须通过基层民众的公议协商来进行。一旦明确了这个领域,就能在基层群众自治与基层政权之间建立起公议体系,从而将能够纳入协商的各类公共事务纳入这个体系进行公议协商;同时,也能借助这个体系来整合基层社会的*生活。所以,建立了公议体系,公民协商也就有了成长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政党力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资源应该可以充分开发和利用。从理论上说,公民协商的最好空间就在社会,最直接的基础就在基层社区。但是,中国的基层*不仅包括基层社会,还包括企事业单位内的*管理。虽然公民协商很难在企业单位中生存,但劳资关系所引发的协商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公民协商的性质,即劳资双方在国家法律、法令下运用公民权利,从维护各自利益出发所进行的平等协商,而在这种协商之中,企事业单位的职代会或工会代表与工人代表是参与协商的主体力量。从这个角度看,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的发育和健全,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形式多样的劳资协商有很大的作用;而这种劳资协商自然属于公民协商的范畴,其发展能够直接推动公民协商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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