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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90年代后期东亚金融危机以后,人们开始检视东亚“发展型政府”的问题。有学者提出,发展型政府只是一个“过渡阶段”。结合对于中国基层政府的观察研究,我认为,中国的地方政府可以归为发展型政府,但又不同于东亚一般国家的发展型政府。重要区别在于,中国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公司化特征更加深刻和突出。所以,我们提出了“基层政府公司化”的概念。

“基层政府公司化”并非仅仅表现为政府领导人的观念,更重要的是一种有机的政府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这个体系的核心问题是政府本身的官僚化程度低,或者说,作为现代官僚机构,其制度化程度不够。制度化不足的症结有三个侧面,即:公司化的运行逻辑,运动化的工作机制,碎片化的权威结构。简单地说,基层政府有三个问题尚未解决:做什么事情,怎样做事情,如何自我管束。地方发展的若干成就,可以由此找到解释;地方发展中的若干失误,也可以由此找到解释。

国外已经有学者研究提出,发展型政府不是一个可持续的过程,只是一个从“欠发达”进入“发达”的短暂过程中所能选择的过渡形态。在经历一个时期的发展以后,它面临着难以为继的问题。学者认为,发展型政府必须向监管型政府转型,日本就是转型的成功案例。那么在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的深度介入方式是否也需要转变?我认为,过去发展中的问题已经充分显现,政府转型必须开始。本文试图刻画我国基层政府的这些问题和特征,以借此寻找改革的方向和路标。

公司化的政府运行逻辑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但是,在以招商引资为第一要务的地区,政府已混同于一家经营工业园的公司,过分强调经济发展职能的地方政府已被公司化了。在地方政府领导人的话语里,充满了“土地便宜”、“税收优惠”、“劳动力便宜”等宣言和许诺。外来投资者成为政府的最高客户,公众的要求则被忽略。在工商企业与本地民众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政府往往不惜违法来保护工商企业。这些地方政府以增加投资为拉动增长的主要手段,以GDP为自己的营业额,以地方财政收入为利润。在有些地方的公路两侧,我们可以找到诸如“谁和招商引资过不去,就是和全县人民过不去”之类堂而皇之的大标语。政府对商业运营的支持能够促进工商业的发展,但忘记了自己的角色,政府把自己变成了市场竞争的一个主体,做了许多原本应该是市场做的事情。政府官员的注意力主要是在投资者或者说有钱人的身上,或者说,政策取向更向有钱人倾斜。公权力过分介入市场运行,混淆了政商之间的界限,反而更加不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

这种公司化的政府运行机制,使政府对于基层社会的公共需要缺乏回应能力。首先,在政府运作过程中,民众的需要和要求难以迅速反馈到政府体系中来。或者说,反馈的方式主要是非常规性的,如上访、群体性事件。而那些设计好的制度化通道运行不畅,或被废弃、或被堵塞。其次,在信息反馈上来以后,政府的处理机制也不健全。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来说,缺乏为民众做事的激励机制,也就缺少对相关信息做出反应的动力。由此可见,政府改革已经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基层政府的体制症结(2)

公司化之所以成为政府运行的基本

逻辑,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根源:首先是整个政府体系自上而下的体制性要求——对于发展的片面理解,发展指标的压力型设计,成为政府公司化运行的公开旗帜。虽然现在“科学发展”已经成为重要的理念和号召,但是在从上到下的政府业绩考核中,GDP和财政收入依然是核心标准。其次是地方政府自身的利益性激励。在政府管理实践中,政府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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