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 (第2/4页)

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对地方的权力加以约束,显然是必要的。但是,在选择约束方式时,我们看到,经常地、大量地被使用的,仍然是向上收权的方式。许多原来属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权力,现在被裁割成自上而下一通到底的条条。不仅如此,为了防止地方和基层党委、政府浪费和滥用资金,干脆把各种拨款也细分成不同的“专项资金”。于是,*批评过的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带来的弊端又开始出现了。

这里不是说不能实行条条管理、垂直管理,也不是说不能设“专项资金”。而是说,大面积地采用这种方法约束下面的权力,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问题。突出体现在:

第一,权力依然缺少管束。收了下面的权力,上面的权力便膨胀起来。下面滥用权力可以用上收的方法来解决,那么,上面的权力大了,又由谁来约束和管制?这样的思路,最后只能落到一点上,那就是寄希望于人的品质,而这种品质又是和官职联系在一起的:级别高一点,正确就多一分;级别越高,就越正确。显而易见,这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事实上,许多地方、基层的党委和政府都反映,统到上级部门的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已经使得“跑部钱进”的现象愈演愈烈。

第二,地方、基层党委和政府的统筹能力大大降低。对不同领域、不同产业、不同部门进行协调、统筹,使各方面和谐、可持续地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中观层面讲,地方、基层党委和政府在这种统筹和协调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垂直化、条条化的权力运作方式,不仅有过细地干预地方施政之嫌,而且也割断了本来有机的各个方面工作之间的联系,加重了不协调、不平衡、不配套的现象,而地方、基层党委和政府往往对此束手无策。

我以为,要走出这种“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不良循环,应当更多地探索用*的方式解决权力约束的问题。即通过扩大*,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权力机关的形成、权力的运用和权力的监督中来的办法,而不是简单采用权力上收、垂直化的办法,来遏制和防止滥用权力的现象。一些地方和基层的党组织针对出现的问题,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这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值得肯定。例如,不少地方尝试对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实行“公推*”,在把干部的命运交到老百姓和广大党员手里,利用公众这个最不容易被收买的群体实现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

这里举一个仪陇“四权”模式的例子。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有这样的情况:即使村委会主任是*出来的,一旦掌权,也往往发生滥用权力、甚至贪污腐化的现象。仪陇的“四权”模式就是为了防止和克服这种现象而发明出来的。所谓“四权”,就是把乡村治理中的权力明确地划分为党支部的领导权、村民会议的决策权、村委会的执行权和农民群众的监督权,还权于民,村里的大事让农民说了算,村委会不是一旦当选就拥有所有权力,而是执行全体村民会议在党支部领导下制定的规划和决策。这种做法,既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又有效地克服了过去村委会权力无限膨胀的现象。虽然“四权”模式讲的只是乡村治理,但实际上,它对我们如何解决上下之间的权力配置,具有很强的启示作用。

发展*是解决权力滥用的最根本的途径。什么时候我们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能够熟练地、得心应手地使用*手段来治理社会,什么时候才可以说,我们的*政治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成熟的阶段。所有向这个方向进行的努力,我们都应积极鼓励;所有围绕这一点进行的创新,我们都应满腔热情地予以支持。

王长江,*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本文选自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大国策》丛书。

基层政府的体制症结(1)

基层政府的体制症结

赵树凯

20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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