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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奇怪了,我又沒有死,又怎麼能找到我的屍體?而且居然經過驗明正身,確認是我?我承認,當年反右以後,我確實使用了障眼法,給人以假象,讓別人認定我瘋了。可是我確實沒有分身法,怎麼我遠走數千里後,家鄉還冒出一具我的屍首來?」聽了我說的話,黎疾感到十分蹊蹺,大惑不解地反問。我告訴他,尚文從湖裡撈上的屍首已經腐爛,面部的肉已全被魚吃了,確實無法辨認,但這具屍首穿的衣服確實是他黎疾的,因此大家一致確定他就是黎疾。黎疾這才知道,原來是這麼回事。於是他就說起來當年不為人知的自己的故事——
當年,為了能保住彭芳,黎疾決計與她離婚,可彭芳怎麼也不答應。後來經竹海做工作,說現在無可奈何地「破鏡」離婚,為的就是將來雨過天晴,還有「重圓」的復婚。如果不這樣,在泰山般的重壓下,圓鏡不只會破,而且會被壓成齏粉,將來再也無法「重圓」。彭芳認識了這是不得已採取的挽救她的措施,這才答應了。可是彭芳還是把黎疾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又是頻頻寫信,又是不顧山高路險來探望,藕雖斷而絲卻緊緊連。就在這當口上,黎疾遇上了一個真瘋子,黎疾心裡的靈光一閃,覺得只有自己瘋了,才能斬斷他與彭芳的孽緣。於是他就變成了比真瘋子還瘋的假瘋子。這一「瘋」,倒讓黎疾交了好運。既然是「瘋子」,從此也就沒有人再強迫他參加農場的勞動,嚴厲監視他的如劍戟的冷冰冰的目光,也就離開了他,使他一時得到了解脫。可是假象只能騙別人,卻矇騙不了知根知底的床頭人,彭芳痴情還一如既往,黎疾的遭遇越慘,她就越痛惜他。暑假裡,她又慎重其事地帶著兒子來農場,要黎疾為兒子取名字。並且她從黎疾的眼神與動作中,一眼就窺視到了黎疾隱藏於心底的秘密,黎疾沒有瘋。這時黎疾覺得自己真的走投無路了,這才飛蛾撲火,下定決心闖關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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