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4页)
制机动车过快增长的措施。
接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控制大气污染实施交通管理和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带头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落实,为营造首都和谐有序的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通知要求,要减少车辆使用,自觉做到封存公务用车30%,按车牌号尾数每周停驶一天,职工私车每周少开一天;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好上下班时间。
通告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人们对限行措施这么快就出台显然思想准备不足。尽管在“后奥运”期间,各大媒体都曾讨论过单双号限行对北京好的影响,但北京市政府在9月末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还是让多数人感到突然。一些网民对限行措施出台之仓促表示了自己的不满。有的人说,9月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20日后北京是否取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尚未确定”,让大家以为要广泛征求意见,慎重出台政策。孰料奥运结束短短一周之后,新规仓促出台。有的人说,9月28日宣布,10月1日就要施行,这比奥运期间交通限行措施从发布到实施时间(奥运限行提前一个月6月9日宣布的)还要短很多!
通告所发布的限行措施内容本身也引起了激烈的辩论与很大的争议。综合起来看,争议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种是实体性争议,这种争议主要是围绕限行措施的利弊而展开,例如按照限行措施出行是否真正有利于交通更畅通,给一部分群众带来的实际困难怎么解决,是否会浪费资源,限行的决策是否损害车主的私有财产权,等等;另一种是在程序上的争议,即作为限行管理措施的决策是由政府来做决定,还是应当交由全民讨论、立法机关做出最终决定。
在媒体上讨论最多的,是作出这种限行措施的决策是否应该通过民主程序决定。人民网提供了一个调查数据显示:有的网民认为;私家车限行应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仅有的网友认为可由政府发布命令直接执行。尽管这一调查只是“一网之词”;却也反映出;在权力与权利的博弈上;绝大多数网民注重程序正义。主张以民主程序决定交通限行措施者认为,个人利用道路的机会没有平均地分配给每个人,个人在某一时期较多占用道路的事实,也不能变成一种私法意义上的路权。城市管理者可以基于公共利益考虑,对每个人占用道路的机会予以调整,但是要通过严格的民主程序,在公共媒体上进行充分讨论,争取相应的支持者,由立法机关来决定将这一问题是否提交民主决策程序。政府应提供和搭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平台,让各方面都有机会表达自身的观点与利益诉求,让各方都有机会参与到立法过程之中,进行公平博弈。
某高校一教授反对把行政命令的方式用于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他说,我们国家的行政力量显然十分强大,说极端点儿,别说单双号限行,就是宣布不让某个市区的人出门,也是做得到的。但是,这样强大的行政力量,不应该滥用。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用行政命令解决问题,虽然见效快,但预后不佳,往往会有后患。而且政府为此付出的行政成本,随着禁令的逐渐松弛,要想维持禁令的原效果,会越来越高。其实,面对城市的交通拥堵,握有行政权力的政府,最应该做的就是尽快建设以地铁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网络,而非下命令。可以借口多数人的利益剥夺一部分人,也就可以借口别的什么剥夺所有人。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历史上曾经发生过,我们有理由希望不要再发生。
一位声明本人无车也不在北京的人士说,单双号限行的大讨论,看似很民主,但其实这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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