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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才、有能力把文化建设和文化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的。
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方面,随着民主进程的加快,随着人大制度和民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各界包括人大和政协,对党委和政府的建议越来越多,质询和不满的声音也明显高于以前,这应该是一件好事。表明我们的民主建设正在沿着健康的道路前进,也表明人大和政协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正在加强。中央也三令五申地强调,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尊重人大和政协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在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老百姓呢,更是期望人大和政协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能把基层最真实最急切的声音反映给党和政府,成为党和政府的参谋与助手。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抱着顽固的教条不改,认为人大就是举拳头的,政协就是听报告的。甚至有人说“党委决定、人大举手,政府实权,政协喝酒。”这些话虽然有些牵强片面,但却说明了一个问题,至少有人认为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是不安分。不明智的,更有甚者,有些人干脆脑海里就没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些人,自己说惯了干惯了武断惯了,别人一挑刺,一监督、或者一建议,就认为是给党委过不去。跟党委不能保持一致,轻者将你上纲上线批评一通,重者就动用手中的权力,或停职,或降级,或开除。总之。就是不让别人讲话,更不让别人有什么权利。这类事情各种媒体特别是电视上曝光的太多了,就在昨天的西都晚报上披露外省一个政协委员,因为多年来为医疗体制改革而奔走,要求降低药价。抵制医疗界的不正之风,让老百姓能够看得起病、住得起院,结果惹恼了地方官员,这些大权在握者派人查封了他的个体诊所,还对他处以五十万元罚款,说他他未经医疗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从乡下收购中药材,破坏了医药采购制度,最后弄得这位民间神医倾家荡产,后来在几位病人的帮助下,再次上京告状,事件惊动了中央,他的问题才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
当然,我们的代表们、委员们也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既然我们选择了当代表、当委员,那就要做好应付一切的准备,我们就要履行人民交给我们的权力,把这个代表、委员当好,代表和委员的责任远远不止于为老百姓说几句话,请几次愿,或者在那里感叹几声,民主两个字也不仅仅是鼓动大家把声音发出来,把心中的不满喊出来,它是整个社会制度的一部分,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体现。
是的,还有在制度面前的自律与自觉。
相比制度建设,全体公民的自律与自觉,可能更关键也更为漫长。
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自律与自觉。
代表制度怎么完善,代表和委员的作用到底能发挥到多大,监督权怎样使用才能让政府和两院愉快地接受,这些都是我们的困惑。我们不能把监督当成一种特权应该在对等的基础上加强跟政府和两院的交流,要本着共同解决问题的态度去参与到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建设中,其实,说到根本上;政府和两院,还有人大和政协本就没有什么对立面,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谋取利益的,可惜在现实生活中,对代表和委员有太多的误解和偏见,要么认为你是闲角,是陪衬,是绣在别人袖口上的一朵花。需要开放时把你抖一下,不需要了就把你卷到袖筒儿里;要么就偏激地认为,你是专门来挑刺的,说反话的,是跟党委和政府过不去的,包括我们的代表和委员队伍中间持这种想法的也不在少数。我们的代表和委员,应该有一种责任感,一种义务,甚至是一种使命,而不是仅仅一种权力,而我们很多代表和委员,恰恰只把它当成一种特权来用了,这就跟工作造成很不协调的后果。
和谐社会,首先是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共建,包括对权力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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