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3/5页)
好吧,有新进展再告诉我。再四十分钟有个烦人的会议,我要出去走一走。”
“要不要派安管部的人——”
“不必,我只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屋或速食店走一走而已。”话完,人已走入电梯中,将董培良无奈的脸关在门外。
两个月来,她见过风御骋几次,在几个宴会中,他是被雇主用来炫耀的保镳,也是最不像人家手下的保镳。董培良用字用得好——自由保镳;既是受雇于人,却又不受支使、不当罗喽,独树一帜的冷然。
但是方筝有预感,这个男人,终究会来到她身边,只是……当真是用真心去换取的吗?
如果这叫恋爱,也算是特别了。
春天的气温,早晚都有些教人抖瑟的寒意,步出办公大楼,追来一阵冷凉的风,扬起她雪白的披风化为潇洒逸放的波浪。
沿着骑楼走着,不期然看到另一端的熟悉身影;看到了他,禁不住地笑了出来。
将墨镜架在直挺的鼻梁上,她闲散走近他——以及他身边的女人儿。
那是一家具知名度的精品店门口,社交界名花之一的汤氏千金,以及与汤氏有其姻亲关系的刘氏千金,正公然在大街上大发花痴,抢玩具似的缠着风御骋。两名千金脚旁各放了数十袋“瞎拼”之后的成果,而他们的司机正开着门恭候大小姐上车哩!
唯一的纷争是两位大小姐都希望帅哥上她们的香车,而不允许另一个花痴独占。
哦喔!
这个风御骋有帅到让女人大打出手的地步吗?恐怕是没有吧!不过是这些被宠坏的千金们为了面子问题不允许自己斗艳失败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么贫乏。
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你出来透气?”他问。
“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后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索性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洒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后会有期。”
“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
“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如果有关系呢?”他反问。
方筝摘下眼镜,也顺手摘下他的,在极近的距离下,眼对眼地回答他:
“那我只能说抱歉了。如果你想唱反调说你其实非常享受美人恩的话。”将墨镜放回他胸前口袋:“你实在不像当人家手下兼小的人。”
他抓住她欲收回的手,一同平贴在他胸前。隔着小茶几,他们在桌子下的脚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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