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第4/5页)

他说:感觉上你跟她挺和得来。

不是感觉上。是事实上。

她和你什么都谈?

什么都谈。

里昂略略闭了一会儿眼,像是在脑子里换一幅画面。我搬到王阿花那里去住,里昂只来过两次。头一次是帮我搬家。另一次是送一块地毯,从跳蚤市场买的。他告诉我们地毯是为保暖的,也为防滑。一年四季穿木屐的王阿花带了身孕,是不该走在光板子水泥地上的。王阿花当着我的面吻了里昂一下,表示领他的关爱之情。她的吻安静极了,多么短暂也让我感到它的深切。

里昂说:她叫我去住。她说你一个人住那么空荡荡的大房子会害怕的。

我怎么会害怕?我什么时候也没怕过——中越边境打仗的时候,我背的一个伤员死在我背上,到了野战医院……

你跟我讲过这事。我知道你不会害怕的。

我不说话了。里昂明白我真正害怕什么。因为他怕的是同一件事物。那件事物是我们不能正视的,就像我和他的脸必须稍稍错位。�

这是间更小的房间。暖气无法流动,凝滞在这里,膨胀、发酵、渐渐地,这间牢笼般的小屋小得盛不下里面的气息。我开始闻到便衣福茨腋下的除臭霜气味。以及他的克隆。克隆的香味也在膨胀,被我吸进体内,又被我呼出来。同时也被理查自己吐纳。在我们的对话进行到半小时左右时,克隆素净的香气变得荤腥起来。在这越来越油荤的空气里,我觉得困乏难耐。

“这个人有过犯罪记录。”

“你说里昂?”

“是的。他十九岁差点儿用刀捅死一个人。”

“噢。”

“他还有过偷窃行为。”

我因得连眼皮都眨不动。因得连惊讶都惊讶不动了。里昂跟我讲过他的两次被捕。但他清秀单薄一个人,怎么杀得动人,倒让我有点意外。

“你不打听他为什么跟人动了刀?”

“为什么?”

“为一个女孩子。一个意大利女孩。”

“噢。”那就对了,这才是里昂干的事。

“他十四岁就跟这个女孩子私奔了一回,被女孩的家长追回来了。十九岁他险些杀的这个人,你猜会是谁?”

“是谁?”是那女孩的哥哥。里昂发现她的哥哥是他的情敌。这位哥哥把妹妹做性玩偶,一玩十多年。

“你好像兴趣不大。”

“是吗?”

“你不想知道他的劣迹。这证明什么?”

“证明什么?”

“证明你对他颇有好感。他偷窃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不知道。”是一辆卡车。里昂为了给王阿花运一棵他自己伐的圣诞树,想连夜用完卡车就悄悄还回去。那是他和王阿花共度的第一个圣诞。

“你们中国人对偷窃行为非常痛恨。一般贫穷国家的人都不能容忍偷窃。”

“可能。”我用鼻孔打了个长而深的哈欠。

“你跟那个里昂的同居,是哪天开始的?”

“我和谁同居?”

“里昂。他是叫里昂吧?”

“我和他同居?!”

我困得辩解不动。他用的是个欠恭敬的词,更贴切的解释应该是“奸宿”。对他用这样的词在我和里昂的关系上,我应该扇他一耳光。可是我实在太困了,肯定是扇不动的。当然我真扇了他,后果就大了。我想我是不是该用阿书跟他的事来回敬他。我断定阿书跟他至少有奸宿的交情。因为只要阿书讲到谁不再满口野话,她与他便是果真野起来了。但我真是困乏得厉害;人困乏到这种程度,对所有的事都懒得计较,都懒得去以正视听。若我不这么困,我会冷冷地请他把“奸宿”这样的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