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3/5页)
以我千恩万谢了美好无谎的牧师夫妇,紧急搬离了他们甜蜜温暖的宅子。当然,我紧急搬家的理由也是紧急中胡乱撒的谎。我告诉他们我的好友王阿花身怀重孕,行动不便,随时有生命危险。我不能把她孤零零一人撂在巨大贫民窟里,见死不救……我的谎言抑或半实话打动了好心的牧师夫妇。他们遗憾地看着我背着四个行囊走入了芝加哥的春雪。
第43节
那是很大的失策。”他说。
理查·福茨的脸又有戏了,他一定认为自己这张含有潜语的面孔非常好莱坞。他的潜语是:你看看你看看,为了图奸宿的方便,在盗匪横行的芝加哥南部冒抢劫、凶杀、强奸的险——很大的失策。
“你被抢劫了之后,立刻报警了吗?”
“我立刻坐下了。”坐在暖气稀薄的大房子里,裹着围巾戴着手套穿着雪靴,默默地坐了一小时。我想不通的是我这个经历了真正战火的正牌军少校,怎么那样好讲话地把钱包掏个空。交给了一个毛孩子。
“为什么不报警?你应该立刻报警!”
“我不想报警。”
“为什么?”
“没那个激情。”是你让我对英勇的芝加哥警察倒了胃口。你这便衣,让我没人可信赖,没人可依靠。
“报警要什么激情?!”
“那我换个说法:我是没那精力。有时跟警察打交道比跟匪盗打交道还累人。”便衣警察呢?当然更累。
这是我真实的感觉。就是累。被人审累了,被功课压累了。让人救助、同情,也是很累人的。讲英文,也够累的。警察一来救我,我得有两小时的英文要讲,提供罪犯的形象特征,形容他的每个举动……那是不得不累的事。我呆坐其实就是让那阵绝望的累渐渐过去。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想打电话给安德烈,但又想到华盛顿和芝加哥的时差,此时已是凌晨一点。我打的惟一的电话是给里昂的。电话那端一片嘈杂,他的排练刚刚开始。他没有任何吃惊的表示,只问我是否受伤。听说我半点伤也没受,他说:那个区常常出这类事。我对他的不惊讶反而很惊讶。并且很好奇。我突然想不起里昂有过惊讶的时候。也许我这夜做了盗匪抢劫了别人他会有些惊讶。而半小时之后里昂的出现让我明白他受了不小的惊。他说他借了乐队鼓手的车过来看看我是不是还活着。他见我穿着王阿花的老羊皮袍子,膝上裹着毛毯正在电脑前工作,笑起来。然后就告辞,回去接着排练。我把他送到楼下。我的眼睛大概叛卖了我,他上来揉揉我的后脑勺,说:嘿,别送啦,快进去!他的眼睛其实也叛卖了他。他的话是这意思:我知道你不愿意我走,我在这时撤下你很不像话,但我们都明白下面会出什么事。我站在门口,看他往汽车停泊的地方走。他在四五步之外站住了,回过身。再冷的天,里昂单薄的身板都不会佝缩。因此,他这一瞬间几乎是个亭亭玉立的女孩。我对他摆摆下巴,催他快走。他却不动。我说:我根本不怕。他说:我知道。我说:那你愁什么?你看你一睑的愁。他明白我俩这时做出的满不在乎是多么累人的事。他说:我不是愁你。我是怕你去抢劫别人!我们都大声地哈哈笑。他又走回来,眼睛把我的眼睛逼得很紧。然后他说:好好的,嗯?别出去杀人越货。我看出他回来绝不是为讲这句俏皮话。他身体里集聚着一个拥抱,他心里涌动一个可怕的愿望。我知道那个愿望是什么,因为我心里涌动的是同样可怕的愿望。那愿望是一个吻。
“你刚才说你如果跟里昂去恋爱,我们的案子就可以结束了?”
“对呀。”
他微蹩起眉头,想着我讲到的这个“事变”的可能性。他将一枝笔的尾部在嘴唇上轻轻摩擦。在那副堵住了阿书满口野话的标致嘴唇上。我特别喜欢看男人下午两三点的嘴唇,胡茬子刚刚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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