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部分 (第2/4页)
反国际法的,但华夏正规士兵的便衣化也是违反国际法的。”
辩解者一方面承认倭寇“大量屠杀俘虏违反国际法”,一方面又归咎于“清军正规兵的便衣化”,这更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即使有少数清兵未来得及随队伍北撤,无奈便装分散隐蔽,既谈不上违反国际法,也不能成为倭寇大量屠杀俘虏和大量屠杀平民的理由。
“事实上,倭寇在进攻旅顺之前已确定了不保留俘虏的方针。这些辩解和如今关于南靖大屠杀的那些辩解如出一辙,我就是想在第三部开篇的时候将旅顺大屠杀这一历史事件的真相还原在世人面前。”在说完了自己的想法之后,雷涛看到寇文的神情有些激动,眼睛也已经湿润了。
寇文是辽河省辽安人,这个情况雷涛是知道的。可他不知道寇文的祖籍正是旅顺。
“我家原本就是旅顺人,我曾祖父就是那三十六个幸存者之一……”寇文说道这里语音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对于旅顺大屠杀国内的历史记载相对来说要比南靖大屠杀少很多,一方面是历史久远的关系,毕竟那是发生在一百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当初留下来的幸存者不多,直接记述很少。
如今的人们只能在一些当年外国记者的报道中找到只言片语。
据英国人艾伦的《龙旗翻卷之下》记载:“菊国士兵追逐逃难的百姓,用枪杆和刺刀对付所有的人;对跌倒的人更是凶狠地乱刺。在街上行走,脚下到处可踩着死尸。”
“天黑了,屠杀还在继续进行着。枪声、呼喊声、尖叫声和呻吟声,到处回荡。街道上呈现出一幅可怕的景象:地上浸透了血水,遍地躺卧着肢体残缺的尸体;有些小胡同,简直被死尸堵住了。死者大都是城里人。”
“倭寇用刺刀穿透妇女的胸膛,将不满两岁的幼儿串起来,故意地举向高空,让人观看。”
据摩国《纽约世界》记者克里曼描述:“我见一人跪在兵前,叩头求命。兵一手以枪尾刀插入其头于地,一手以剑斩断其身首。有一人缩身于角头,日兵一队放枪弹碎其身。有一老人跪于街中,日兵斩之,几成两段。有一难民在屋脊上,亦被弹打死。有一人由屋脊跌下街心,兵以枪尾刀刺插十余次。”
“战后第三日,天正黎明,我为枪弹之声惊醒,日人又肆屠戮。我出外看见一武弁带兵一队追逐三人,有一人手抱着一无衣服的婴孩,其人急走,将婴孩跌落。一点钟后,我见该孩已死,两人被枪弹打倒。其第三人即孩子之父,失足一蹶,一兵手执枪尾刀者即刻擒住其背。我走上前,示以手臂上所缠白布红十字,欲救之,但不能阻止。兵将刀连插伏地之人颈项三四下,然后去,任其在地延喘待死。”
“次日,我与威利阿士至一天井处,看见一具死尸。即见两兵屈身于死尸之旁,甚为诧异。一兵手执一刀,此两人已将尸首剖腹,刳出其心……我经过各街,到处见尸体均残毁如野兽所啮。被杀之店铺生意人,堆积叠在道旁,眼中之泪,伤痕之血,都已冰结成块。甚至有知灵性之犬狗,见主人尸首之僵硬,不禁悲鸣于侧,其惨可知矣。”
据英国法学家胡兰德的《关于中日战争的国际公法》引用维利尔斯的记载:“当时菊国官员的行动,确已越出常轨。他们从战后第二天起,一连四天,野蛮地屠杀非战斗人员和妇女儿童。在这次屠杀中,能够幸免于难的华夏人,全市中只剩36人。而这36人,完全是为驱使他们掩埋其同胞的尸体而留下的。”
菊国第二军司令长官大山岩陆军大将的国际法顾问有贺长雄,在旅顺当着西方记者的面承认:“我们在平壤抓了几百名俘虏,可是我们发现要养活和看护他们,既费钱又麻烦。实际上,我们在这里一个俘虏也不抓。”
菊国官方也是清楚知道倭寇在旅顺屠杀平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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