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4页)
查到,是一个很不流行几乎没有公开演出过的剧本,也是一个没有继续演出到今天的剧本。这个剧本是曹寅写的。而且据查资料可以知道,只在曹寅自己家和他的亲戚家,也就是李煦家演过这个戏。这个例子就证明,贾母的原型就是李煦的妹妹,否则曹雪芹写这一笔的时候,不可能写到这样一出很偏僻的,曹寅写的剧,而且只有在曹家和李家演过的戏,这是一个例子。另外,书里面交代史湘云是贾母她娘家的人,书里面透露她有两个叔叔,都是封侯的,地位很高的,一个是保龄侯史鼐,一个是忠靖侯史鼎,而且书里面也说得很清楚,史鼐是哥哥,史鼎是弟弟,书里面有贾母的两个侄子,书里面设定贾母姓史,所以他们也都姓史,他们一个叫史鼐,一个叫史鼎,那么你去查李煦家的家谱,你就会发现,李煦两个儿子老大就叫李鼐,老二就叫李鼎。这不可能是巧合啊,哪那么巧啊?而且虚构的话,按道理,鼎应该当哥哥,因为鼐在鼎上加了个乃字,应该是老二,可是他一丝不乱地写,可见他是有原型,贾母的原型就是曹寅的妻子李氏,是有原型的。
认为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原作者,致命的一条就是他的年龄对不上。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被抄家,他的叔叔曹(兆页)和一家被拿到北京讯问,曹雪芹只有五岁,此后曹家就一直住在北京。更重要的是,曹雪芹出生与雍正上台时间上差不多同时,雍正一上台,曹家就开始没落了。曹家“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生活,曹雪芹几乎没有赶上,就是赶上了一点尾子,对一个几岁的小孩来说,也不会有如此深刻细腻的感受。说大观园里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就更是天方夜谭。所以主《红楼梦》的原作者就是曹雪芹这一派只有一个办法,证明曹雪芹确实赶上了曹家的繁华日子。所以有人就提出了曹家在被抄家迁到北京后,有过一次二次复苏。这个提法猜想的成分居多,不足为信。
第三节 各说各的理(中)
第三节 各说各的理(中)
现在要说的这部分人认为曹雪芹只是《红楼梦》的改编者。
《红楼梦》发生著作权问题,是在曹雪芹死后二十年的1784年,这年写就的甲辰本梦觉主人序中说:“太虚演曲,予宝荣枯,乃梦中说梦。说梦者谁?或云彼,或云此。既云梦者,宜乎虚无缥渺中出是书也。”明确认定《红楼梦》另有原本,别有作者,代表人物是蔡元培。他在他的《石头记索隐》六版自序中说:“《石头记》原本必为康熙朝政治小说,为亲见高、徐,余、姜诸人所草者。后经曹雪芹增删,或许插入曹家故事,要之未可以全书属曹氏也。”王梦阮在他的《红楼梦索隐》中也说:“雪芹为世家子,其成书当在乾、嘉时代。。。。于明季清初诸女子,事隔百有余年,断难亲见亲闻。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有其人。”他们这样说的依据主要有两条,一是此书是反清悼明之作,原稿必完成于清初或康熙初年;二是书中所记贵妃省亲所影射的康熙南巡时,曹雪芹决不能亲见。所以书中第一回所说的“披阅增删”不是托词,而是实录。
包括蔡元培在内的人提出的观点,更多的是推测、猜想,有限的史料又是矛盾含糊。后来以戴不凡为代表的一些现代学者试图从文本的角度来证明曹雪芹是在石兄旧稿的基础上生产改成书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贫病过早地夺去了曹雪芹的生命,使这部书的改写工作没有全部完成,因而在书中留下了大量破绽。这些破绽恰好成为曹雪芹是改写而不是原作的证据。
这里所谓“内证”是指通过分析小说文本本身得到的证据。这些证据又分零散的证据和系统的证据两类。所谓零散的证据是说书中有不少脱枝失节处。如第三十五回最后几句话是:“只听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忙叫快请。要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按理说,第三十六回应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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