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5页)

这不是理由。

至于克蒂斯———我既然有了全新的身材,就想出去转转,看看它能为我做什么。也就在这时候,我遇见了克蒂斯。他网上的自我简介很有趣,很温和,很能自我解嘲,而且照片看来也不错。我们很快就开始通电子邮件,事情也进展迅速。感觉上我好像已经认识他好多年了。我们住的地方距离几百里远,在共度了几个疯狂的激情周末之后,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我都还来不及喘气,他就说爱我;而我呢,也说了同样的话———为什么?因为我以为这是我能够做的最好的事,还是因为我想避免谈话间出现一阵尴尬的停顿?

我知道这不是真心话,可是我还是回了他。当时我心里想,如果事情能这么简单,不是很棒吗?凯西生命中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一个人。我丈夫吉姆———凯西的父亲———在她一岁时就车祸去世,我在二十六岁就成了寡妇。我们的婚姻从来就不算美满,要是让我说实话,我不觉得它能维持下去。就在他死前两天,我还翻开电话簿到“离婚律师”部分。而这件事,我想应该是使我没有在他一死就去找别人的主要原因。寡妇有千百种,我是有愧疚感的寡妇,于是我退缩,大吃特吃,准备一个人过完一生。

但是这时候,我终于决定结束我的赎罪,加上又有一个这么棒的男人……呃,关于这么棒的男人,其实我应该很早就看清楚,他并不完美,不过你或许也注意到了,我这个人很容易疏忽。说真的,我向来就不擅与人交往,也不会察言观色,上大学时,有三个男友都在我毫无知觉时跟我分手。“敏锐”不是我的强项。这或许就是我没有发现克蒂斯怪异、让人“毛骨悚然”的个性的原因。要说他有一点黏人就好比说……哦,我不知道,我一向不擅长这种文字游戏。比如,要怎么说拉美西斯有一点自大的问题?说图坦卡蒙国王有一点死板?总之,我的重点是———他非常黏人。他一天发两封电子邮件给我。我们在一起时,他乐此不疲地给我洗头,替我的脚趾涂指甲油。很恶心,对不对?但当时我却觉得很甜蜜:因为我不记得有谁肯把我的两只脚捧在手里,有谁会把我的身体当做一个值得仔细审视的物品。

在我们约会整整两个月后,我第一次把他介绍给凯西。他握住凯西的手,开心地笑着说:“我现在是个父亲了。”而凯西———愿上帝保佑她那愠怒而受骗的小小心灵(她那时一定已有四个月的身孕了)———她却把手抽开说:“你是故意想要我吐呢,还是我刚好想吐?”

当时我们已经在筹划婚礼了———在巴哈马群岛一处海滩,赤脚走在沙地上,只有我们和凯西(老天,那会是什么场景?)———不过这一刻,我终于把自己拉回现实。后来,克蒂斯来家里度周末,我们一起做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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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罗拉(3)

“你知道我这些天都在做什么吗?”他问。

“什么?”

“我把你比做我看到的每样东西。”他对我露出孩童式的笑容,但我却发现有一丝讨厌。

“哦,”我说,“真的吗?”

“当然,”他同时指了指我正在拌的沙拉,“罗拉就像生菜,”他说,“鲜活有力,对我有益。”

“哦。”我说。

他又拿起一个番茄。“罗拉就像番茄,”他说,“鲜艳多汁,甜中带酸。她让我想到夏天。”

“哦,那很不错啊。”如果你是沙拉狂的话。

然后他又往厨房四处张望,企图寻找灵感。可是我心里却想:哦,老天,如果他说“罗拉像是鸡胸肉”,我就用这根木叉刺死他。

“我应该不像什么粮食吧。”我说。

“哦,你像,”他精神振奋地说,“你是我的滋养品。”他拿起一条法国面包,像舞剑一样在空中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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