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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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此,人们才让青春在放浪形骸中度过。那是人一生中最明亮的时光,但是,潜伏于暗处的那个器官,剥夺了人们明达的思索。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在迁就身上的某一个或某几个器官,自下而上,先满足腿,想直立起来,再满足生殖器,再满足心,再满足大脑。没有人愿意研究这其中的哲理。这种自下而上的历程,在向人们说明:你们是从土地里生长起来的,只有稳稳实实地站立于大地,才可能产生健康的情感和思想。可谁愿意去考究?他们连过去也不要了,他们的情感和思想,就像被笤帚扬起的尘埃,浮躁,而且很快就会坠落。
至于我,我不会忘记自己的过去。我出生于中生代白垩纪,据人类的算法,已有一亿三千多万岁。我的身体由棕红和紫红色泥岩夹砂岩组成。我本来没有名字。我的名字至多可以叫山,但是,既然大家愿意叫我望古楼,我就认了。其实我不是楼,在我的地盘上也没有什么楼,他们这样叫我,不知是不是从某个冲天的石柱得到了灵感。不过我无所谓,怎么叫我都行,这仅仅是一个概念。人类本身就是被概念统治着的一群,他们宁愿纠缠于概念,也不愿考究事物的本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炮制出的概念还会越来越多,而且最终会成为概念的奴隶。当概念塞满了他们的饭碗、茶杯、马桶和做爱的床,世间就没有什么戏文需要人类来唱下去了。
最开始以我为家园,在我怀里修养生息的,是植物,植物中的大家族是山毛榉和映山红,其次是松树、柏树、栗树。山毛榉并不成材,可我更喜欢它们,因为它们成了我伸出体外的骨骼。当然还有花,除映山红,还有别的,成百上千种,花落成果,让我感到孕育和生长的疼痛。植物以后是动物。植物有多少种,动物就有多少种。先是一些小小的飞禽走兽,过着懒散而悠闲的日月,时隔数万年——或许是数百万年,数千万年,我对时间向来是不大在意的——虎、豹和野猪加盟了。它们的加盟,使大山紧张起来,活跃起来。所有的动物中,我最喜欢锦鸡,它们漂亮的翅羽在太阳下闪着金光,清早,圆圆的露珠含在它们的嘴里,因此,它们的叫声也是圆的,带着潮湿的气息。还有竹鸡,它们惯于在地上活动的习性,促成了它们的进化,它们必须具备更加聪明的大脑,才能与那些经常飞到树梢上的鸟同样安全;还有斑鸠,“斑鸠咕咕——斑鸠咕咕——”的呼唤,浸透着穿越时空的悲凉;还有布谷,从学会说话的那天起,就具有了一种献身精神……
在我的体肤上,生活着这么多物种,是我的荣光。这足以证明我不是贫瘠的,我能养活它们。同时,是它们陪伴我度过了亿万年寂寞的时光。我们早已不分彼此。
人加入进来,已经是很后面的事情了。最先爬上山的是一个逃犯,穿着麻衣,光着一双大脚。那时候,我身上榛莽遍地,腐叶重叠,檬骨钉隐藏在腐叶之下。那逃犯仅凭双手劈开榛莽,气吼吼地向山上爬来。他脚板上的鲜血,红色的小溪一样曲曲弯弯地流淌。那正是旱季,逃犯一坐下来,立即顺手扯下一串糖铃,表皮的毛毛刺也不抹掉,就塞进了嘴里。还没咽下第一口,一条大蟒就蠕动到了他的身边。蟒不认识他,不知道他就是人,因此,没打算立即将他置于死地,而是想活活地把他吞进胃里,再慢慢消化。山上的蟒喜欢干这种勾当,我曾看见靠近逃犯的这条大蟒,将一头比它轻不了多少的麂子吞下去,之后吃力地爬到一棵团木树上,四十七天没有下来。它吞麂子的全过程我看得清清楚楚,先把头含进口里,再一寸一寸地往里送,它的喉部和腹部次第鼓起巨大的肿块。麂子的头滑到了它的喉部,还能听到麂子惨烈的闷叫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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