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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认识精神。经济活动中固然存在许多未经依法登记的经济利益群体,但学术上不能立于法律和政策的立场不视其为企业。学术的公允性就在于不受法律、政策的制约,研究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表现为人们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学术是不应当做为拉帮干架的工具的。学术是法律、政策制定的依据,但学术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等同于法律、政策。没有依法设立的经济活动群体,学术上充其量也只能将其界定为非法经济组织,至少不能将其排除在学术范畴之外。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实在计划经济时期,尤其进入70年代以后,农村生产队都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所以,这两个特点并不表现为企业的唯一表征。
“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这种表述无论是语言还是思维,都相当的紊乱。首先,“生产”、“流通”、“服务”三个概念并列,严重违反了汉语言的逻辑关系。“服务”,规范辞书的释义是“履行职务,为大家做事。”是对行为目的公益价值的描述。服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可以由他人认定,也可以自我认定,是一个主观色彩很强的语汇,其表意属性漂移不定。而与之相对的“生产”、“流通”则是对物质运动形式的描述,与“服务”的描述定位不是同一逻辑标准,并不存在语义上的并列关系。也就是说,如果从行为目的的公益价值上看,生产、流通两个领域的活动都具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特性。其次,把经济活动划分为“生产”、“流通”、“服务”三类、将企业经营方式仅仅归结为“生产”和“服务”两类,是很滑稽的。生产是不是服务?学校教师讲课算“生产”还是算“服务”?工厂的产品直接卖给了消费者,是算“生产”还是算“服务”?货物运输是算“生产”还是算“服务”?加油站是个典型的零售贸易组织,当时并不归属商业,而属于物资供应。物资部门在80年代行政管理体系上既不归属生产部门,也不归属流通部门,当然更没有划为服务部门,它从这个理论的逻辑中漏了出去。类似于加油站这样的“经济组织”如铁路、电力、电信、邮政、银行、自来水等,关乎的是国计民生的经济活动,也都在理论中漏掉了。可见,这个理论描述即使在初创的当时,也没能全部涵盖住这个理论想要涵盖的范围。
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关于企业本质的定义,花了很大力气,做了一连串的特征性描述,累也累了,但终究没能回答出什么是企业,因为它根本就没有真正抓住企业本质特征。这种关于企业本质的描述与其说是学术定义,还不如说是一份企业外部扫描式推广宣传书,有着非常浓厚的政策解读、宣传色彩,充其量一种科普文字。它的关于企业特性的描述仅仅停留在事物外部的个别表征上,是根本经不起理论推敲的,并不具有严格的学术价值。如果说理论初创时期,对企业这个新生事物还缺乏深刻认识,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在企业独立化运动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企业管理实践迫切需要科学理论给予全面指导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当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重新审视一下企业管理的理论起点?如果当时的漏掉带有一定的政策性过滤,那么,现在应当是拾起来的时候了。 。 想看书来
重新解读企业本质是极为重要的
第一章 企业政治概念的提出
第一节 企业本质的一般认识
一、重新解读企业本质重要性
2、重新解读企业本质是极为重要的
理论起点的问题,是一个理论方向的问题。正确的理论起点,才能导引正确的学术方向,错误的理论起点导引的必然是错误的学术方向。我们应当深刻的认识到,重新审视企业本质,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说重新审视企业本质,并不仅仅是为了给企业下一个定义,做一些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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