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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遗贱。”贵者有了问题,照罚不误,照诛不误;不屈权威,不屈抗势力;贱者立了功,不嫌贱,照奖不误。《孙子··作战》中就有这样的话“取敌之利者,货也。”这里所讲的货,就是物质的奖赏。曹操也说:“军无财,士不来;军不贵,士不往。”从以上古人所讲的话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赏与罚不是一个简单的奖与罚问题,而在具体的实施中要有一个质与量的把握。所谓“质”,就是说有功就赏,无功就不奖;同理,有罪的还罚,不能搞赏不当功,罚不当罪的事。所谓“量”,就是说得大功得大赏,得小功给小赏,无功的就不得赏。这个赏罚思想,在《吴子》中就讲得很明白:“进有重赏”的观点。
可见,原来军争中的赏与罚原则,对企业管理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虽然现代的企业管理者、绝大多都能明白这些,但是问题在于有的企业领导人,不敢或不会使用这个“赏罚分明”的原则。应该赏的不敢赏,怕人议论;该罚的不敢罚,怕惹是非。于是仍然让众人吃着无差别的大锅饭。
赏罚有“质与量”的问题,还有“时与空”的问题。所谓“时”,有两种时态:一是事发生了要及时处理。否则,时过境迁再去赏罚,就会让人有种“酒凉了敬酒也不香,罚酒也不苦”的感觉;二就是要适事与适时。赏罚的目的是教育人,选取一个对全局有影响的,震撼感强的典型事件,再选一个适当的时机,进行处理,使之取得“杀一儆百”的激励效果。
关于“赏罚孰明”的问题,还有一点需要强调,即赏罚“知人”问题。在不违背信赏信罚的原则下,要根据立功者、受赏者的需求而进行。使赏的效果更好,借用俗语作比喻,人在雪中就要给予炭的奖励,人在雨中则要给予伞的奖励。同理,对于罚也是如此。罚其最能触及受罚者心灵的,促使其改过自新的,当然要考虑员工实际感受。对此需要强调的是,据人行赏不能绝对了,不能片面了,赏罚毕竟是严肃的事,胡乱地据人需求行赏罚,也是不可取的。这个标准就是奖罚的据。
只有赏罚分明给下属、员工,下属、员工就会作“士为知己者死”的努力。下属工作勤勤恳恳,下属为你的事业兢兢业业,那么作为领导,你就千万不要吝啬自己的钱财,要不失时机地给他们以奖励。让下属感觉到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多付出一分劳动就会得到更多的奖赏。然而,作为企业领导对员工奖励也不能任意而行,应有技巧的。应该采取明奖与暗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外国企业大多实行暗奖方式,老板认为谁工作积极就在工资里加“红包”,然后发一张说明奖励理由的条子。暗奖对其他人不会产生刺激,但可以对受奖人产生激发。没有受奖的人也不会对此产生嫉妒。因为谁也不知道谁得了奖,得了多少。暗奖的另一个好处在于每个人都认为只有自己受了特殊的奖励,结果大家都很努力,争取下个月拿奖金。
鉴于明奖与暗奖各有优劣,所以作为高明领导不应偏执一方,应两者兼用,各取所长。比较科学的方法是大奖用明奖,小奖用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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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齐恒公丢帽雪耻 管理忌赏罚不明
《韩非子·难二》中讲,齐桓公因有一次喝醉酒,而丢失了自己的帽子,所以他认为这是自己的耻辱。因此,齐桓公就三天不上朝理政。对此情形,管仲就劝说:“这是一国之君的耻辱,您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英明政令去洗刷它呢?”齐桓公听了管仲的提醒,顿时如梦方醒高兴说:“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这样做呢?我既然是君主,就应该用英明的政令,让天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