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印光法师文钞白话文解释二十四 (第3/6页)
,丝毫没有慈悲喜舍之念的缘故。
显荫自命得密宗正传,谓佛法东流中国,唯弘法大师教理圆妙。历斥中国各宗祖师,皆不及弘法大师之正传。而死时竟成一业识茫茫,无本可据之人。其已现身成佛矣,何又结果如是也。祈洞察是幸。
显荫法师自命得到密宗的正传,说佛法东流到中国,唯有弘法大师教理圆妙。一一指斥中国各个宗派的祖师,都不及弘法大师得到正传。而他在死的时候竟然成了一个业识茫茫,没有根本可作依据的人。他都已经现身成佛了,为何又是如此结果呢?祈望你洞察,是为庆幸。
菩萨之心,犹如太虚,无不包括。欲利益众生,作种种方便,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不得以凡夫知见,妄生测度。
菩萨的心,犹如太虚,没有什么不包括的。为了利益众生,作种种的方便善巧,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不可以凭借凡夫的知见,妄加猜测度量。
以彼已证法忍,了无人我之可得。唯欲摄受一切众生,入于如来大觉法海。若有计校,便属情见,便与无人我之道,不能冥契矣。
因为菩萨已经证得无生法忍,丝毫没有人我相。唯独想要摄受一切众生,入于如来大觉法海。如果有计较之心,就属于凡夫情见,就与无人我相的道理,不能冥冥相契了。
云布施头目髓脑,则诚然。至于妓女彩女等,不过扩充菩萨布施之心,不可以词害意。若死执其语,则愿令阿僧只世界妓女充满之文,又将如何安置乎哉。
说到布施头目髓脑,那么确实是如此。至于妓女彩女等等,不过是扩充菩萨布施的心,不可以词害意。如果死执这个词语,那么“愿令阿僧只世界妓女充满”的经文,又将要如何解释呢?
( 注:“愿令阿僧只世界妓女充满,悉能敷奏种种妙音,持用布施。”出自《华严经 ? 十回向品》。)
此显菩萨内外俱舍,了无贪惜。内而头目髓脑,外而国城妻子,无一法生贪着,故能于生死中独得解脱。
这是显示菩萨内外都能舍离,丝毫没有贪惜。内而头目髓脑,外而国城妻子,没有一法生起贪着,所以能够在生死当中独自得到解脱。
彼受施者,由菩萨愿力摄持,或于即时,或于后世,无不亲蒙利益,了生脱死。如歌利王之割截身体,后为最初得度之憍陈如。此种如太虚量之大菩提心,何可以凡夫小知小见测量。
那些接受布施的人,由于菩萨愿力的摄持,或者就在当时,或者在后世,没有不亲自蒙受利益,了生脱死的。例如歌利王割截忍辱仙人的身体,后来成为最初得度的憍陈如。这种如太虚量一样的大菩提心,怎么可以以凡夫的小知小见来猜测度量呢?
须知未得法忍之凡夫,心中当慕菩萨之道,其行事当依凡夫常理。否则便于住持法道,或有妨碍。
必须知道,作为没有证得无生法忍的凡夫,心中自然应当仰慕菩萨之道,但行事还应当依着凡夫常理而行。否则对于住持法道,或许会有所妨碍。
若未证无生法忍,即不住持法道,亦不宜学菩萨之舍头目髓脑等。以自力不足,不堪忍受,若自若他,俱无所益。凡夫须按凡夫能行者行之,则可矣。
如果没有证得无生法忍,即使不住持法道,也不适合学习菩萨施舍头目髓脑等行为。因为自己的力量还不足,不堪忍受,对于自己,对于他人,都没有什么利益。凡夫必须按凡夫能够做到的来行持,就可以了。复潘对凫居士书
前者大梦未醒,致有冲突,不胜惭愧。今梦醒矣,本欲无言,然恐阁下或有未喻,且略陈之。
上次大梦未醒,导致有所冲突,非常惭愧。今天梦醒了,本来不想说,然而恐怕你或许有所未明,暂且大略陈述所以。
孟子云,有不虞之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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