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印光法师文钞白话文解释四十九 (第5/8页)

故礼之祭义云,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故曰,孝悌之道,通于神明,光于四海也。论孝至此,可谓至矣尽矣,无以复加矣。

为什么这么说呢?儒家之人尽自己职分,衣食奉养父母,使双亲能生活安逸,这是小孝。修养自身,奉行道义,流传美名于后世以显耀双亲,这是大孝。将孝道推到极致而论,凡是仁、义、礼、智、信之五常和种种善行,无不是孝道的发挥。所以《礼记》当中的“祭义”说:“砍断一颗树,宰杀一只兽,如果不是在正当之时,这就是不孝顺。”所以说孝悌之道,通于天地神明,光耀于四海。推论孝道到这种境界,可以说是到究竟极处,无以复加了。

然其为孝,皆显乎耳目之间,人所易见。惟我释子,以成道利生为最上报恩之事。且不仅报答多生之父母,并当报答无量劫来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不仅于父母生前而当孝敬,且当度脱父母之灵识,使其永出苦轮,常住正觉。故曰释氏之孝,晦而难明者也。

然而世间这些孝行,都是可以耳闻目睹的,人们都很容易看见。只有释迦佛的弟子们,以成就佛道利益众生,作为最上等的报答父母恩德的事业。而且不仅报答多生以来的父母,并且必当报答无量劫来在四生九有、三界六道当中的一切父母。不仅在父母有生之年应当恭敬孝顺,并且在父母百年之后,更应当度脱父母的灵觉神识,使他们永远出离痛苦的六道轮回,永远住于正觉的境界。所以说佛家的孝顺,隐晦而难以明了啊。

虽然,儒之孝以奉养父母为先者也。若释氏辞亲出家,岂竟不顾父母之养乎。夫佛制,出家必禀父母。若有兄弟子侄可托,乃得禀请于亲,亲允方可出家,否则不许剃落。其有出家之后,兄弟或故,亲无倚托,亦得减其衣钵之资,以奉二亲。

虽然如此,儒家之孝道,乃是以恭敬奉养父母为最首要的。若佛弟子辞亲出家,难道竟会置孝养父母于不顾吗?根据释迦牟尼佛制定的规矩,想要出家之人,必须要先禀告父母。若父母有兄弟、儿子或侄子可以托付,才能禀告父母,请求父母同意,双亲允许后才可以出家,否则不许剃度落发。如果有的僧人在出家之后,兄弟等人亡故,使父母没有可以倚靠付托的人,自己也应该减少吃穿住行等费用,来奉养父母双亲。

所以长芦有养母之芳踪(宋长芦宗赜禅师,襄阳人,少孤,母陈氏鞠养于舅家,及长,博通世典,二十九岁出家,深明宗要,后住长芦寺,迎母于方丈东室,劝令念佛求生净土,历七年,其母念佛而逝,事见净土圣贤录),

所以长芦禅师有奉养母亲的芳踪(宋代时长芦宗赜禅师,襄阳人,少年丧父。母亲陈氏将他带回舅舅的家中养育。等长大后,他博览群书,通达世间典籍。二十九岁出家,努力修行而深深明了禅宗心要。后来住持于长芦寺,迎请母亲于方丈室东边的屋子,劝导母亲念佛求生净土。经过七年,他的母亲念佛往生。其事迹见于《净土圣贤录》)。

道丕有葬父之异迹(道丕,唐宗室,长安人,生始周岁,父殁王事。七岁出家,年十九,世乱谷贵,负母入华山,自辟谷,乞食奉母,次年往霍山战场,收聚白骨,虔诵经咒,祈得父骨。数日父骨从骨聚中跃出,直诣丕前,乃掩余骨,负其父骨而归葬焉。事见宋高僧传)。

道丕法师有埋葬父亲的奇异事迹(道丕法师,是唐代皇族的宗室,长安人。出生才周岁时,父亲在国家战事中阵亡。七岁出家,年十九岁时,世间荒乱,稻谷极贵,于是背着母亲进入华山,自己辟谷断食,乞食而来的食物都奉养母亲。第二年,前往过去父亲战死的霍山战场,收拾聚集一切白骨。虔诚地诵持经咒,祈祷能够得到父亲的遗骨。诵经数日之后,父亲的骨骸从白骨堆中跳跃而出,直接来到道丕法师面前。于是道丕法师掩埋了其余的白骨,背着父亲的骨骸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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