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印光法师文钞白话文解释三十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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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四大各失本性,六根一一互用矣。如是理体,说之似易,证之实难。

真心全体都已经转成了妄心,哪里还谈得上“真体有没有,真体在哪里”这样的问题。妄心一旦全体转变为真心,哪里还需要问“妄相本来没有,没有到什么程度”这样的话呢?像这样问问题的人,称不上是有智慧的人。佛语虽然如雷鸣一般响彻,怎奈宿业障蔽了心耳啊。如果真得能通达一乘的境界,那么地、水、火、风四大会各自失去本性,六根也能互相通用了。这样的理性本体,说起来似乎容易,要证得实在是很难。

在昔或有其人,而今皆成好高务胜,不事实修,妄谈般若之掠虚流派。祈熟读普贤行愿品,与证齐诸佛之等觉菩萨,同求往生,乃光之所深望也。否则各守己志,不须相商。

在过去或许还有这样的人,而现今 (谈论理性本体的) ,都成为了好高务胜,不从事实际修持,空泛谈论般若的虚妄之人。请你熟读《普贤行愿品》,与证齐诸佛的等觉菩萨们,同求往生极乐世界,这是我深深的祈望。否则,就各自遵守自己的志向,不需要再互相商讨了。复徐蔚如居士书一

律藏不许未受戒者看,一则恐其未明远理之人,见其因犯制戒之迹。不知乃大权菩萨,欲佛制戒以淑后世,遂现作不如法相,以启如来立制以垂范耳。

律藏不许未受大戒的人看,一方面是恐怕有不明深远义理的人,见到律藏中所记述佛陀因为比丘犯戒而制戒的事迹。他不知道这是大权菩萨,想要佛制戒,来教育帮助后世之人,于是就示现出不如法的事相,以此启请如来建立律制以垂范将来。

由其未明此理,唯据近迹。遂谓如来在世,佛诸弟子多有不如法者。从兹起邪见以藐视僧伦,则其罪不小。

由于他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只根据浅近的事迹来做判断。于是就会认为佛陀住世时的诸位弟子,多有不如法的事。从此生起邪见来藐视僧团,那么这个罪过就不小了。

二则律藏中事,唯僧知之。倘令未为僧者阅之,或有外道假充比丘,作不法事,诬谤佛法,则其害非小。故此严禁而预防耳。

另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律藏中的事,只有僧人知道。如果让没有出家的人看到,或许会有外道冒充为比丘做不如法的事,以此来诬蔑毁谤佛法,那么危害就不小了。所以就禁止外人阅读来加以预防。

至于好心护法,校正流通,何可依常途为例。若执定此语,则律须僧书僧刻,僧印,僧传,方可不违佛制矣。

至于好心想要护持佛法,所以对律藏进行校正流通,这怎么可以依照常规而论呢。如果呆板地执着于"未受戒之人不可以看律藏"这一说法,那么律藏就必须由僧人来书写,僧人来刻板,僧人来印刷,僧人来传授,才算是不违背佛制了。

天下万事,皆有一定之理。而当其事者,须秉一定之理,而行因时适宜之道。理与权相契,法与道相符,斯为得之。

天下万事,都有一定不变的道理。而处理事情的人,必须在秉守这一定之理的前提下,采用符合时机的方法。理与权相契,法与道相符,这才算是掌握了 (其中的真义) 。

律中必有明文,(光)以目昏,未能遍阅。蕅益毗尼集要,亦有此议,亦不须检查。但无上不明远理,只据近迹。及欲知佛法中机密之事,拟欲假充比丘等过。则放心安意,校正流通。其功德无量无边,何须过虑。

我前面说的这些,律藏当中必定有明文记载,然而我因为视力不好,也就不能通读整部律藏。蕅益大师的《毗尼事义集要》中,也有这方面的论述,但也没必要去查阅核对了。只要没有上面所说的:不明白深远义理,只根据浅近事迹 (而藐视僧团) ,以及想要知道佛法机密,想要假冒比丘 (诬蔑佛法) 等过失,就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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