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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法律所规定的种种权利,同性恋者就可能事实上享受不到,成为社会的二等公民。因此,我觉得制定有关同性恋者的反歧视法是十分必要的。

顺便补充一句,在国外,普遍的情况是,先出现关于同性恋者的反歧视法,后出现关于同性婚姻法;而在中国,这个顺序恰好反了。先有人提同性婚姻法的问题,而关于同性恋的反歧视法,却几乎没人关注。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这可能与我们社会关注同性恋问题的人太少有关,尤其在法律方面。中国那么多法学家,几乎就没人来涉足同性恋这个群体。而作为李银河个人,她自然是比较适合提出同性婚姻合法的问题。因为她是社科院婚姻家庭教研室的主任,是一位婚姻家庭问题专家。她的身份和学术背景决定了她适合做哪些工作。不过,中国的同性恋问题总不能靠李银河一个人解决。所以,我希望有更多的法学界人士来关注同性恋人群的权利问题。

(9)谈谈同性恋气质

台湾作家白先勇写过一本书叫《孽子》,那里面讲述了台北市一群同性恋少年的凄惨遭遇。台湾的另一位文化人龙应台女士看完此书后,颇有感触,发表了评论,称它是对老台北市的最后一瞥。现在,已经看不到白笔下的台北市景象了。不过,龙女士话锋一转,又对《孽子》提出了一点质疑,称它没有对同性恋气质做探索。笔者的印象中,龙女士用的就是“同性恋气质”一词。原话是不是这样,我已经记不大真切。但她的具体意思,我是知道的。

她所说的同性恋气质是指什么呢?简单地说是这样的,男同性恋者在性格和行动上是否像女人;而女同性恋者在性格和行动上是否像男人。也就是说,同性恋群体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

《孽子》里描写的是一群男同性恋,而这群人的性格和行动是否像女人,书中的确没有什么描述。那么,假若同性恋者确实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龙女士的质疑则是有道理的;但假若同性恋者中,男人像男人;女人像女人,龙女士的质疑则显得不必要了。龙女士不是研究同性恋问题的专业学者,因此同性恋者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她可能也不太清楚,但心里存在疑问的。所以,她要质疑一下,也在情理之中。

事实上,许多民众与龙女士一样,存在着相同的疑问,即同性恋者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这样说还算客气的。更加确切的一般说法是,同性恋者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妖怪。有关同性恋者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妖怪,后文会做说明。但这个看法本身包含了一个态度,即人们对不男不女的人本身有一个强烈的否定态度。

那么,一般公众的这种态度是否正确呢?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说说现实情况。到目前为止,不男不女的人在社会是不被接受的。他们会被周围人歧视、讥讽、嘲笑和排斥的。比如在中学时代,如果班级里有个性格、举止像女孩的男孩,同学们则会说他是假丫头、大姑娘等等,甚至会有意侮辱他、欺负他、打他。爱疯闹的女孩也会有类似的遭遇,被人说是假小子等,并会加以批评。很多人对这种气质非常反感。他们认为,男人应该像男人,女人应该像女人,弄得不男不女的样子成何体统?因此,当这种人遭受侮辱和不公后,也很少得到他人的同情。总之,这群人是处在社会的边缘位置。

正是因为不男不女者的社会地位是这样的。因此,不但异性恋者对此污蔑嘲讽;就连同性恋群体也是对此冷嘲热讽。同性恋者本身是被社会边缘化的人群,受到歧视和排斥。但是,当他们面对其他人群的类似遭遇时,不但不给予同情,反而对此冷嘲热讽。从这,我们能悟出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中不但有强者对弱者的歧视,还有弱者对更弱者的歧视。

这可能是人的通性,也是人性当中可怕的一面。如果这一面被无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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